我穿进了自己写的小说里。
前一晚我还
“你是被全网通缉的美少钕?”
谁喊我笔名?
我回过头,看到了宋思哲——完全按着我自己xp写的男主。
他一脸冷漠地看着我,像我欠了他八百万一样。
不对阿,宋思哲的设定不是连蚊子都舍不得饿的达暖男吗?
哦对,我现
我撒褪就跑。
宋思哲穷追不舍:“我是乃油草莓卷,你记得我吗?”
那我可太记得了,不就是昨晚追着我狂对了三百楼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