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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最京城

    这些官奴婢虽然是因为都察司才沦落如此,但谁知道她们会不会为了脱身成为都察司的伥鬼。

    万一说那句话不妥当被举告,进了都察司的大狱被“捏脚”那可是生不如死。

    说话的书生其实也怕了,但抹不开面子,这让他又悲戚,什么世道!他们读书就是为了明明理,扬正气,梁八子这种弑杀义父求荣的东西,竟然连提都不能提?

    何谈匡扶正义,清明朝纲?“诸位,赶路辛苦了,先不要多说话——”陆三公子的声音响起。

    说话的书生立刻视线愤愤看向他,长得好看的人都是胆怯之辈!陆三公子迎着他的怒视。

    “——免得口干舌燥。”他接着说,眉眼里带着几分少年人的俏皮,“来来,把茶点送来,都是我们禹城的茶饭,食材以及厨娘都是家里来的。”

    这话让凝滞的气氛顿消,出门在外,谁能不思乡?谁不想尝一口家乡饭!

    “异之真是思虑周到啊!”大家齐声赞叹。

    当然,思虑周到其实不算什么,这里谁没想过带家乡食材和厨娘来,但那需要钱啊。

    钱么,大家也不是没有,但求学读书本已经很花钱了,还不知道要读多久,将来的前程要花钱的地方也很多。

    钱,能省就省着。

    但这位陆三公子却不一样,读书肯花钱,衣食住行也肯花钱,更关键是,不仅对自己舍得,对身边人亦是如此。

    挥金如土之辈吗?非也,这分明是视金钱为无物,名士风流!

    怪不得在禹城不管哪位名士大儒都喜欢陆三公子,倾囊相授,争相收为弟子,本就聪慧的陆三公子扶摇直上——

    那位愤愤陆三公子胆怯的人也收起了视线。

    倒没有被陆三公子的大方所折服,而是被他的提醒折服。

    吃一口家乡饭,念一念亲人,出门在外还是小心谨慎些好,免得累害亲人——那霍害最喜欢株连,一人犯错,一家人都逃不过。

    那人便第一个伸手招呼:“我带的家乡土都已经喝完了,异之快快救我命。”

    陆异之示意仆从们给大家摆好食案。

    “不敢不敢。”他笑说,“是我嘴馋。”

    这话让诸人更是笑,哎,真是没办法,陆异之只站在这里便能让人赏心悦目,一旦开口,就更让人愉悦。

    凝滞的气氛散去,大家再次轻松自在。

    有人捏着点心喂身前身后服侍的官奴婢“尝尝我们家乡的味道。”

    婢女们笑着道谢,一时间莺声燕语,人人笑颜开怀。

    但陆三公子却微微皱眉。

    有个小厮正与他说话,不知道说了什么,公子神情惊讶。

    “家信我还没看。”他看着小厮,问,“竟然出了这种事?”

    小厮点头:“夫人给你的信上应该说了,阿七小姐她”

    小姐?是在说女郎?旁边的人听到了,更加好奇,但那小厮此时却收了声,看了眼四周的人,上前一步贴近陆异之低语几句。

    陆异听完,若有所思一刻,道:“我知道了。”

    小厮便退开了。

    旁边的人坐直身子,关切问:“异之,可是家中有事?”

    陆异之眉头舒展,对他道谢:“长辈康健,家宅安稳。”

    只要长辈康健,家宅安稳,其他的事都是小事,旁边的人便放下心,看着少年人如珍珠柔亮的脸。

    虽然如今浮靡之风渐退,不似先前单靠貌美就能名震天下,但世人谁能不爱美少年。

    尤其是陆异之还才学出众,言辞精妙,这一次进京,必然能如愿以偿,平步青云。

    如此少年人能有什么烦心事呢?陆异之的确没有烦心事,适才小厮说的家中那位未婚妻请辞归去,虽然有些惊讶,但也并不在意。

    这个阿七出身低微,做他的妻子资格自然不够。

    不过,貌美可人,放在书房里红袖添香还是可以的。竟然不愿意,跑了。

    这不愿意,其实也还是赌气,还是贪恋他,想要做他的妻。

    无妨,待他将来哄一哄劝一劝.不,不用哄劝,待他功成名,她必然要跪伏求怜惜。

    陆异之轻轻摇了摇手中香扇,将小女子抛却一旁,看诸位同窗,笑说:“大家浅尝即可啊,稍后我们要观赏京城,尝尝这京城风味。”

    诸人再次笑起来,夹杂着起哄“三公子请客吗?”

    陆异之将香扇一收“请啊,只要学兄你吃得下,不管多少我来付钱。”

    那人便大笑着站起来,挥舞衣袖。

    “好,好,我等速速进城去,观赏这繁华不夜城。”

    陆家包下的客栈就在城门附近,但京城太大了,单单从城门口走到闹市大街就好一段路。

    大家并不算是一直闭门读书,在附近州郡四处求学,以及这一趟远途经过很多城池,但京城还是超出了大家的想象。

    宽阔几乎能列军阵的大街,高高低低似乎望不到边际的屋宅,街上的行人摩肩接踵,车马粼粼。

    他们一行人走到京城最繁华东市的时候,到了掌灯时分,似乎是一眨眼,又似乎是接连间,所有的屋宅亮起了灯火,一瞬间如璀璨星河跌落人间。

    一直保持平静的禹城诸生在这一刻终于再忍不住失神。

    这就是京城。

    这就是人间最繁华处。

    陆异之灼灼看着眼前,日后他一定要在这里熠熠生辉。

    “这家酒楼。”一个同伴说道,指着一旁,“楼好高啊,坐在这里吃饭,能俯瞰这街市繁华。”

    诸人也都看去,果然见一旁有座酒楼,飞檐斗拱金碧辉煌,悬着一块大大的匾额,写有会仙二字。

    可以与仙人同坐,好大,好诱人的口气啊。

    此时华灯初上,里面隐隐有人走动,但并无丝毫嘈杂。

    华贵又安静。

    陆异之说:“那我们就在这里坐坐,从高处熟悉一下京城。”

    立刻有人抚掌赞同,但也有几个同伴迟疑,一定很贵吧。

    “异之。”其中一个低声说,“莫要铺张。”

    陆异之也不答话,转头问身边的仆从:“你们来时,父亲怎么交代的?”

    仆从含笑说:“老爷说多多读书是求学,多多践行亦是求学,只要是求学,就是物有所值,就不是铺张浪费。”

    同伴不由感叹“陆大老爷真豪杰也。”“虎父无犬子啊。”

    百泉县的陆大老爷原本在禹城并不算多有名,也就是这几年突然绽放光芒,很多人觉得是陆三公子少年崭露头角的缘故,但仔细想陆三公子能脱颖而出光芒日盛,也离不开家里的扶持。

    陆三公子求学,钱花得如同不要钱的流水一般。

    别人拜不了的名师,他就能拜到,别人得不到的典籍,他能买到。

    陆三公子天资聪慧,一点而通,一拨就明,学识飞进。

    他又出手阔绰,一掷千金,清谈宴,流水局,拈花会,遍邀名士,吟诗作对,激辩论道,夺目生辉,无人不识,一举过了秀才察试,陆家也因此门楣光耀。

    这真是时也命也,别人只能羡慕。

    既然如此,那就不再客气,为陆三公子在京城中雅局捧场,做不了明月,做群星也能博得光辉。

    “请。”大家齐声说,“我等与三公子一同践行。”

    但,明月和星辉都被拦在了高楼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