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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章

    61

    两日后,数天不绝的雨水终于彻底停歇,只残留下一片清冷凄凉。

    州府接替普善的新译语人已经赶到,陆云门收拾了行囊,准备前往永济州。

    而他去永济的理由,于今日一早多了一个——他收到了一封因暴雨而在路上耽搁了许久的书信。

    少年执信向恩师请辞:“我想前去探望我的故交,王延维。”

    李群青略一思索便想起:“是三百年前那名‘画圣’的后代子孙?”

    得陆云门肯定后,李群青赞道:“我记得他,于作画上造诣不浅,颇有先祖遗风!”

    陆云门称是。

    “他沉迷书画一道,多年如痴如狂。数日前,他家中传下来的多卷画圣真迹全被圣人借去了东都宫中,他认为此生再不能与那些墨宝相见,便忧心成疾,缠绵病榻许久了。”

    小郎君如实相告:“他的族弟想起此前我曾在延维府中临摹过一幅画圣真迹,便来信相求,望我能带着那幅临摹去见一见延维。正巧,那幅画我正带在身边,也不时会看,此次便可顺路将它带去。”

    “他实也不必如此忧心……”

    李群青听后,笑着摇了摇头,“当今圣人崇爱书画,对画圣的后人自然也会格外敬重,既说是借了,自然就会有还。”

    他面含笑意摸着美髯:“不过,你如今没有差事在身,多外出游历、与友人谈天说地也是好事。”

    接着,不待小郎君说出口,他这名做老师的便已为他考虑了周全:“你的至交汪苍水与我性情相投,我还想向他请教些奇巧技艺,便让他在我身边休养,随我一道北上,前去东都见了圣人再做打算。”

    说罢,李国老笑着受了少年的拜别礼,目送他离开。

    这样也好。

    看着学生挺着仍旧笔直的清瘦脊梁于院门消失,李群青笑容淡去,轻叹一声。

    与其留在金川县里触景生情,不如尽早离开,能淡忘一分,便能少受不知多少剖肝泣血之痛。

    前日,他看到了,少年从蟹塘的庄子走出后不久,在瓢泼的雨中越走越慢,最终,双脚便如陷入泥泞中般再也走不动了。

    那时,他赶路的马车陷进了暴雨中的泥里,他披上蓑衣,正同车夫合力推着车向前。

    而陆云门就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青箬笠帽被乱风掀飞、腾云远去不知踪迹,少年却仿佛无知也无觉,任冲打在发上的雨水珠串似的往下滴着,滑过他如帘的眼睫,滑过他湿透到已经无法再浸进水了的外裳,最后滚落坠地,汇进没过小腿的奔流雨里。

    腰背仍直挺挺盛过青竹,洁白的脖颈却低垂了下去,少年在湍急的雨柱中伸出手,死死握住手腕上白玉雕琢的栀子花串,悲戚浓重,就像一只在凄风苦雨中无声悲鸣的舞镜孤鸾。

    ——

    而此时的东都,倒是也下了一整夜的西风斜雨。

    但天一亮起,便是虹销雨霁,云净风轻。

    阿柿鬓边插着五色通草苏朵子,额贴朱钿、上绘彩花,披着件晔晔如晴日飞虹的云锦裘,繁花潋滟地走近了宫中的莲池。

    刚路过一片清圆荷叶,她就看到了跪在地上的吴红藤。

    青年仅穿着身黑色薄袍,双膝跪在冰凉的玉石地上。

    昨夜的雨水还未干透,弯垂荷叶滴落的露水又重,寒与累让他本就阴柔苍白的脸更显虚弱,整个人愈发瘦削修长、摇摇欲跌。

    小郡主望了望他的样子,朱唇抿起,侧首问向身后替她捧着宝匣的女官:“表哥在这跪了多久?”

    女官答:“圣上寅时起兴、来莲池赏雨后红蕖,那时,红藤君便在这里了。”

    “这样的天,跪了这么久……”

    小娘子柔婉的眉眼中流出不忍。

    她走到青年面前,屈膝蹲了下去。

    吴红藤抬眸,看清来人,那对色泽黯淡的凤目一瞬间染上了光。

    他毫无血色的薄唇微动,却没有发出声响。

    阿柿也不做声,只是默默脱下肩上的云锦裘,披到了吴红藤的身上。

    里面穿着的浅黄衫子郁金裙,散发出淡淡的郁金草的清芳。

    做完这些,阿柿犹豫了下,还是没有同他说话,转身走向了建于莲池之上的九曲回廊。

    回廊两侧,丹漆鲜艳欲流。

    小娘子登廊不久,一条小鱼就不知怎的蹦上了回廊边一张卷曲如盆的荷叶,奋力翻腾着,却下不去。

    小娘子的面上又露出不忍了。

    她不顾自己的袖摆衣裙可能会被弄湿,小心地俯身靠近,伸出双手,轻轻拘起小鱼,把它放回了水里。

    小鱼金红的锦尾一沾水,就灵活地欢腾跃起。但它却并不急着游走,而是摆着尾巴凑到阿柿身前,跟了她游了一路,直到将她送到了莲池亭中的那位圣人面前,才荡着涟漪离开,叫那名新晋上来的引路女官看得满心钦敬之忱,更加相信万物有灵、可以辨贤识明。

    阿柿从她手中接过宝匣,淳良和善地向她轻声道谢,随后独自静静侯在莲池亭外,带着恭敬与忠顺,看着亭中的圣人。

    宫中的这位圣人,虽早已不再年轻,但却仍鹤发白肤,面上平滑光洁,眼中光明洞彻。

    因世间权柄在握,万千贤能尽为己用,那身睥睨天下的英豪意气和勃发的自信令她本就美艳的面容盛辉熠熠,说是三旬年纪都不为奇。

    此时,她已笔底春风、画完了一幅水墨莲花,正挥笔为墨莲题诗。

    女皇极擅草书,字字惊蛇入草,但写到尾联的最末两字,她却停下了笔,斟酌许久,将字变体,如写花押般在字中融入了莲形,落纸云烟,匠心独具。

    随后,她才彻底将笔搁下,抬起她那双如炬明眸。

    这一刻,玉软花柔的小娘子才缓缓拜下,声若莺啭:“皇祖母。”

    其实,论理,阿柿该唤圣上外祖母,但小郡主牙牙学语时对着女皇第一声喊出的,就是句软软糯糯、不甚清晰的“皇祖母”。

    而女皇则满心欢喜、笑着应了。

    自那时起,便无人敢因这个挑小郡主的毛病,这句“皇祖母”便一直地被叫了下去。

    是以,当二皇子的嫡女、正经八百应当喊圣人为皇祖母的刘檎丹还只能做个县主、而扶光这个外姓的女孩儿却被封为郡主时,反倒无人诧异,只觉得水到渠成、理应如此。

    ——

    百梅公主府中,刘百梅推开了一扇屋门,让在里面关了十余日的孙媳终于见了光。

    因新妇那天对扶光郡主的轻率言语,刘百梅在将那柄瑟瑟赤金钗簪进她的发髻后,便下令禁了她的足,让她呆在屋内静心自省,不准出来见人。

    这些日子,因为惶恐,新妇根本无心装扮,素着的脸透着蜡黄气,髻上的钗子歪斜着,勾出不少凌乱毛发,嘴角已然起了好几个燎泡。

    此刻见到祖母,她立即跪拜到了她的脚前。

    百梅公主俯视着孙媳:“你可知错了?”

    “孙媳知错。”

    新妇用着她哑了的嗓子,伏低做小,卑微可怜。

    百梅公主似觉得这教训足够了,便一副不得已而为之的模样,面露疼惜地将她拉了起来。

    “我也是怕日后孤犊触乳,才对你严加管教,你可不要辜负我的苦心。“

    见孙媳连连点头,她满意地笑了笑,继续对她教导:“扶光郡主啊,你只看她对着你和柔温顺、清闲贞静,便觉得她可亲可近,全然忘了我的叮嘱。”

    她盯着她:“你可知她此前接连数日在别院闭门不出,是为了什么?”

    手被祖母握着,新妇大气也不敢喘,说话慎之又慎,字字都在斟酌,“孙媳听闻,她在为大梁重修班昭《女诫》,此前正是修书最忙时,故而一刻也不敢离……”

    “重修《女诫》?如今的圣上便是女子,谁还会遵什么班昭《女诫》!修书,不过是遵旧例、防着那些酸儒再吵起来,由谁来做不一样,何必非要用那位金枝玉叶。”

    说到这,她放低了声。

    “那位小贵人,打着修书的幌子,忙碌无法见人,是藏居别院在为圣人查账!这事儿私密,我也是靠着常在女皇面前行走,花了多番心思才稍稍听到了点风声。但她到底查的什么账,为了什么查,直到如今我也不得而知。”

    百梅公主说着,因丛生的妒忌而将新妇的手攥得发青:“她才多大的年纪,连婚都还未成,女皇就能将此等秘事交给她,除了信她这个人,更是信她的本事,便是有人在旁辅佐,她自己也必定极通算经缀术!可她平日将这本事藏得那样好,半点锋芒也不露,足见城府比我们想的都还要深!”

    她咬了后牙,已有些松垂的嘴角微微地抿起,便现出了有如干瘪枯菇般的细纹。

    “所以我才同你说,在她面前,要收起你的那些小心思!刘赤璋生养的女儿,难道会不知道从我们这送到各家官宦的仆役侍婢多为耳目?便是我们没这个心,她又怎么可能会收?你看我将那清风饭泼到你身上时,那位和颜悦色的小郡主可有多眨一下眼?!”

    百梅公主的消息比许多人都灵通,但她仍是小觑了扶光郡主。

    那位小郡主看账,才不需要任何人辅佐,她只用几眼看下去,便能从心中自然而然地得出结果来。

    她天生如此,因而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别人会算不出、记不住,就像她一直想不通,六岁那年,她明明只是想弄清楚蛙与兔子的身体里面有什么不同,专注地用小刀划开了兔子的肚子,怎么就会把不慎看到那一幕的刘檎丹吓得失禁大哭,令她从此便在卖力揭穿她真面目的路上锲而不舍。

    她都好心安抚刘檎丹、说是她看错了,还将剖兔子的事毫无纰漏地全推给了刘初桃,可一根筋的刘檎丹还是认定了那个人就是她,并且逢人就说。

    明明就没有人会信。

    人们只会愈发把在他们眼中放浪形骸的刘檎丹当成说谎精。

    不过,算经缀术太简单,与大中小经这些书本上的很多东西一样,一眼便能看到底,看了便记得,记得便贯通,没有丝毫难,很是无趣。相较起来,活生生的刘檎丹反而更有意思些。

    但除了她的母亲和刘初桃,没人知道她擅算至此。便是外祖母也绝想不到,足够比部忙活几个月的公务,她只用了短短几日便全做完了。

    不然,她怎么能有时间瞒天过海、跑去金川县找乐子呢。

    此时,得圣人招手,阿柿捧着宝匣走近,先是将经郑婉修过的那卷《女诫》献给了圣人。

    小郡主谦恭柔顺,雪白的脖颈微微垂下,圆圆的眼睛和嘴角都带着笑,仿佛春日一枝郁金草旁乖巧玩着珍珠球的小白猫,看着温熙又柔软。

    “我拿到他们重修的文章后,横竖看都觉得缺些什么,忍不住就去找了郑才人。经她一修,这文章果真如颊上添毫,精妙了许多。”

    在女皇面前说出这些话,已算是明晃晃在为郑婉求情了。对上圣人洞若观火的笑,小郡主赧然地将雪颈垂得更低。

    她看着亭边小台子上养的那盆荷叶游鱼,用指尖在挂着露珠的小荷叶边拨弄了一下。

    咚。

    水滴琼珠,惊落玉盆。

    被吵醒了的黑鱼甩着它偌大的鱼尾巴,张口轻啄住了阿柿手指上残留的饵料香,与她嬉戏起来。

    圣人看了会儿这赏心悦目的怡人景,翻开了那本书卷,在郑婉珠玑的字句上停了停目光。

    “她也是纯孝。”

    圣人开口。

    “算算日子,她在道观为母亲祈福也有许久了,老夫人的病可有好转?”

    小郡主收回手指,面色恭顺:“是。听说不仅烧退,连咳也止住了。”

    圣人淡淡道:“既如此,合该早些回来。”

    “是啊。”

    小郡主见外祖母神色怡然,嘴角那对小小的酒凹就在桃花面靥边笑了出来。

    她肯定道:“得让她赶紧回来,向您认罪才是。”

    圣人笑着看她一眼,目光如电,却没有要责备的意思。

    沉水烟气袅袅起,荷花似云香不断。

    圣人放下书卷,拿起匣子中剩下的几本厚重的册子,一一翻阅,凝神沉气,看了许久。

    小娘子始终无声,静静候在一旁,心和气平。

    过了良久,兽金炉中的沉香都快熄了,圣人放下最后一本册子,露出了合意的神情。

    她看向身边站着的、一团和气的小娘子,笑着夸道:“这账,你核得很好。”

    得了外祖母的表扬,小郡主的圆眼睛欣喜地睁大,长长的睫毛飞快地扇了扇,更显得姣丽可爱。

    她闪动着眼睛,谢过外祖母,随后温顺淳良地又向圣人道:“皇祖母,我来时,瞧见表哥跪在回廊外面。”

    圣人知道她会提,语气不甚在意:“废县春陵的事,你应当知道。”

    “此事传得满城风雨,扶光自然也有所耳闻。可春陵废县,已是十数年前的事,与表哥怕是没什么干系。我看他跪得虚弱伶仃,有些担心。”

    小娘子似是心软极了。”他身子本就不好,深秋时节,便要满身狐襟貉袖地御寒。今日霜露颇重,再跪下去,怕是要病倒了。“

    传得满城风雨啊。

    圣人目不转视地看着她:“之前兴王殿前失仪,你也心软地跑来求情。”

    兴王便是女皇所生的二皇子、阿柿的亲舅舅了。

    小郡主婉顺温和地认真说:“毕竟都是一家子血亲……”

    声音柔柔的,小小的,软和极了。

    圣人看着她,烁烁美目又含了笑。

    “你母亲怀着你进宫时,我总念佛经,竟念得你生了一副这样软的心肠。”

    她似是叹气,眉眼间却只见满意。

    她到底上了年纪,这一生又历经了不知多少狂风恶浪、阴谋算计,如今只觉软心肠的善良孩子尤为可亲。

    其他的那些人,非要将她的一颗心活生生劈成两半,只准一半活。

    只这个孩子,跟她一样,刘姓的是家人,吴姓的也是血亲,总是想要将水端得不偏也不倚。

    无论真心与否,是不是在作势装腔,扶光所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是她所期望的、她的亲人后代最该有的样子。

    她厚待她、偏爱她,就是要告诉刘家和吴家的众人,你们都该如此!

    何况,这孩子也听话乖顺,聪慧得用,说出的话、办下的事,总能令人称心。

    同她的母亲一模一样。

    “不说他了。我们走时,让他起来就是。”

    女皇起身,傲然屹立,气盖山海。

    “你这差事办得很好,有什么想要的赏吗?”

    “我听说您收来了许多‘画圣’的真迹,在殿上将赏给诸公看了。”

    小郡主说着,星眼灿亮,似是想要极了。

    “皇祖母,我能也去看看吗?”

    圣人自然允了,而且偏袒地让小郡主走到画的近处看了好一会儿。

    “皇祖母……”

    过了不知多久,小郡主转头出了声。

    她双瞳剪水,神智仿佛仍悬溺在画中,“这些画,我竟怎么也看不够……”

    见圣人露了笑,小郡主才似是终于回了神,羞赧般地也露出了如花似朵的笑。

    “皇祖母。”

    她问:“这些画,不日后,是要归还王家吗?”

    得了意料之中的肯定回答后,小郡主的眼中便有了昳昳发光的期许:“我见这画轴的香木有些腐旧,想起父亲在世时,曾得先皇赏过一颗象牙,不知能不能将它做成轴头,换到这画上?”

    女皇早已选好了无数奇珍异宝,要为画圣真迹重新装裱。

    听到扶光的话,她惬心地笑了。

    “你倒有心。”

    她金口玉言:“待宫中画师将这些墨宝悉数临摹后,我便要将所有真迹送回王延维手中。他的久居之所,正在你母亲的封地永济州。她近日繁忙,便由你去为我跑这一趟。”

    第62章

    62

    即便时节上已经入了秋,公主府南园的花房内仍煦如初夏。

    阿柿进了公主府,听闻赤璋长公主一家外出,便径直如渡楚河般走过了府中的湖上桥,回到了完全属于她的南园,在许久没有踏足的花房前停下了脚步。

    花房花着流水的金钱,终年开着四季奇花。

    几年前小郡主起了兴,便在里面养起了蝶蛹,最近又羽化了许多只,围着花房四壁争艳缤纷,煞是好看。

    小郡主推门而入,走过被侍女们层层撩起的一段帘帐路,立到了一株含着苞的御衣黄牡丹旁。

    那里卧着一条全身雪白的长毛狮猫,体型小猧一般,正面朝着阿柿蜷睡,就算脚步声到了面前,也倦怠得一动不动。

    阿柿看着它:“白柰。”

    听到这个声音,狮猫的对耳轻颤了一下,徐徐睁开了那对异色的日月眼。

    鼻子微动,确认了来人,被唤做白柰的雪白狮猫终于抖了抖它茸毛蓬松如狮的大尾巴,将柔软干洁的肉垫着了地。

    随着它久违的动弹,它身上的蝴蝶呼啦啦地散开,如片片被微风扬起的羽毛,有不少都落到了阿柿的身上。

    小郡主碰了碰自己的鼻尖,那只停歇在那儿的翅面如绢的江夏斑蛱蝶便飞上了她的指节。

    养在这里的蝶完全不怕人,有些甚至对人十分亲近。

    豆粉蝶和黄粉蝶落满了她鬓边的五色通草苏朵子,许多其他的蛱蝶也如花瓣似的停上小娘子的肩头皓臂,衬着她美艳无边的面庞,愈发显得她宛如画中仙子。

    “喵——”

    缓缓地走到阿柿面前,雪白的狮猫终于仰头发出了声。

    这只东昌进贡的狮猫,是阿柿父亲病死的那年,被送来陪伴她的,如今已经是只老猫了,愈发没有脾气,也不爱动弹。

    以前偶尔还会在花房里扑扑蝴蝶、咬坏几朵花。但现在,除了阿柿,谁都不值得它睁开眼瞧瞧。

    阿柿抱起白柰,摸着它软如棉絮的毛,莲步走到花丛间的锦绣榻边,惬意地倚上隐囊。

    “我今日就待在这儿了。”

    小贵人吹走想要落在她朱唇上的柑橘凤蝶,吩咐酡颜:“叫人去唤黎豆,让她将书房中同永济州有关的新近信件都找齐,全部带来给我。”

    黎豆是她书房中的婢女,因家族获罪,面受黥刑,所以只管她书房中事,从不随侍她外出。

    酡颜应声而出。

    但刚离开不久,她便满面不情愿地抿唇走了回来。

    “郡主。”

    她轻步行至锦绣榻前,躬身道:“红藤君来了。”

    见贵人抬眸,酡颜继续道:“走的还是南园小门,没惊动任何旁人,说是来还您裘衣,还有,带了您要的紫菊。”

    哦。

    阿柿想起来了。

    在金川县的时候,因为觉得有他在很碍事,于是就给他送了封信、将他支走了。

    信里面用的理由,就是她想要今年长安城开得最早的那株紫菊花。

    既然他带了花来,那就见一见好了。

    她抬首,让酡颜将他领了进来。

    男人高挑瘦削,披着身无瑕的狐白裘,遍身洁净,显得那张冶丽的脸更加苍白病弱,真真我见犹怜。

    仿佛刚才在他自己府中时,仅仅因为侍婢想要接过他抱在怀中的云锦裘,就惹得他暴起发疯,冷着眼睛,生生将人掐颈扼死的事从未过一般。

    阿柿长睫微扬,目光从他的脸上扫过。

    吴红藤的脸自然也极好看。

    他自小便面若好女。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是十二还是十三的,仍是漂亮得难辨雌雄。

    听说,他那个曾占花魁位多年的母亲为了让他能留在花楼,自他出生便一直不敢见光地将他扮成女童,从未遭人起疑。

    时至今日,那双承自他母亲的、如妖似狐的凤眼,仍媚艳得出奇,纵是常年浸着阴鸷狠毒,但被他看着时,还是会觉得,那对眸子里正流转出着百般的缱绻情深。

    那个侍婢,就是在溺在了他的这张面皮下。

    即便被他冰凉的手指暴虐地掐住喉骨,即便下一刻,喉咙发出咯咯裂响,眼前一片昏黑,但只要看着他,看着他那天生翘着的柔情唇角,她就觉得,郎君只是在同她嬉戏,下一秒,他就会将手松开——

    “不见血,还是不够啊。”

    男人丢开断气的尸体,看着自己因杀人用力而战战抖着的修长指骨,为心中欲壑没能填满而丧兴喃喃。

    但当目光落到他护在怀中的那片云锦裘,他的凤眼中便又揉满了缠绵。

    “没办法,谁叫她讨厌血腥气。”

    他看也不看地踢了一脚瘫软的尸体,冶艳地温柔笑着,“等我离开,再将人丢给獒犬,不要让我沾到血,她不喜欢。”

    而此时,他无比珍爱地托着她的云锦裘,不带丝毫污泥地站在她的面前,仿佛就此便能藏起他那身永远也洗不净的血与残戾,变成一个能与她相配的谦谦君子。

    “我在金川收到您的信后,快马加鞭去了长安,守在那儿,等到最早一批的紫菊生出花苞,便将它们和花匠带回东都,悉心照料,直至今日花蕾大开。”

    看了主人眼色,酡颜将那株紫菊放到了小郡主面前。

    花盏开得硕大,紫色有暗有淡,色泽层层叠叠,是朵极贵重的花,便是放在她花房的这群奇珍异草中,品相也算是顶级的了。

    “金川的事,真是可惜。”

    小郡主轻轻捏住紫菊的一片细丝瓣,漫不经心将它揪了下来,喂进白柰嘴中。

    “若是没有这桩意外,说不准,此时,太子已经由你的父亲取而代之,你也至少能封个王了。”

    吃惯了花的白柰,张口便将花丝卷了进去。随后,它那对琉璃似的日月眼忽然睁得浑圆,先是舔了舔嘴边的毛,随即便扬起肉垫,将想要落上紫菊同它抢食花蜜的蛱蝶全扑走了。

    见它难得活泼起来,侧身倚在榻上小贵人弯了弯唇角,又摘了朵花丝,边喂它,边看向吴红藤。

    “春陵废县究竟是怎么回事,圣人心中一清二楚,不然也不会将要立良王为储君的请命折子驳得那么干脆……”

    良王吴京元,也就是吴红藤的父亲。

    原本,要改立他为皇嗣的火可是烧得势焰熏天,吓得太子蜷缩在东宫,一声都不敢吭。

    可春陵屠县的事情一出,那火便被熄了个彻底,只剩下些飞溅而出的滚烫火星子。

    可只要火星子尚存,便总有可能会死灰复燃。

    如今的太子究竟能不能将位子继续坐稳,谁也不敢说准。

    毕竟,为私利屠杀无辜百姓这等大罪,落到东都吴家的头上,最后也只是以治家不严、放纵奴仆作恶了结。

    不过,吴京元这事也的确做得干净。

    虽说那些陪葬宝物全都被他收入囊中,但只要他咬死了不知内情,一切便都可以用金川吴家的那位奶兄欺上瞒下来搪塞过去。

    听说这位良王,在得知春陵废县的真相已经通天,当即就发冠不整奔进了宫中,跪在圣人面前涕泪纵横,悔恨自己因念旧情,给了奶兄太大的权势,不料竟酿下如此大祸。

    哭啼后,他又哽咽称,这些年,他也不是没有担心过金川吴家会不会因他的宽待而狂妄失德,因此多次派庶子吴红藤前去,但吴红藤数次失察,竟一点端倪都没有看出。

    “……东都吴家总要有个人领罪,你不过是个被推出来的。这种事,我能看明白,皇祖母自然更明白,不会真的迁怒到你身上。”

    男人望着繁花锦堆中疏懒弛懈的玉色贵人,始终没能等到她其他的话。

    在很久以前,每当他的上官办事不利、将他推出去顶错而令他被罚打得遍体鳞伤时,她都会捧着他的脸,亲手在他淤紫的唇角上药。

    ——“外面的人可真坏。你明明替他们做了那么活,在他们眼里,你却仍旧连条家养的狗都不如,有了灾祸,随意便能丢出去。”

    说这话时,她总是会蹙着贴有金银花钿的眉心,轻轻地对着他的伤口吹气,力道比此时落到他的指尖上的蝴蝶还要轻,“我可不会这么对我的狗!”

    她说她不会。

    可她还是丢掉他了。

    不是以这种将他随意推出挡祸的方式,她只是……不再将心放在他身上了。

    吴红藤微微垂下凤目,看着贵人的裙摆。

    那郁金裙上的姜黄鲜亮得仿佛被阳光浸得湿透,正向外流淌着金光。

    他初次见她时,她也穿了这种颜色的裙子。

    那年,他的母亲因久患疮痈,掩无可掩,被永济州的花楼赶了出来。

    同一天,为贺小郡主八岁生辰,赤璋长公主在封邑广开医馆、开库施药,不取分文。

    他背着已经烧得不省人事的母亲,一家家医馆求过去。可她罹患疮痈许久,身上恶疮遍布,痈溃烂如蜂窝,黄脓四流,无论去哪里都会被驱离。

    就在他跌跪在医馆门前,走投无路,几乎只能眼睁睁看着母亲命绝时,一条裾裙曳地的郁金湘裙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就是书中所记的疮痈?我还是头一次见呢。”

    他抬起头,见到了她。

    扶光,日也。

    那是他这一生,第一次感受到太阳。

    只因为小郡主随口的这一句话,群医开始全力医治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被救活了。

    她没有死于疮痈肿毒,而是带着他一路乞进了东都。

    然后,在独自叩开吴家大门后,为了让他能被吴家认回、不被自己这个娼妓拖累,吞石自尽。

    可吴家仍旧不愿认他。

    他甚至见不到吴京元,只在门房前被一个捂着口鼻的华服女子远远指了指,便如丧家狗一般被打出了门,浑身是伤,泡在被踩得泥泞的肮脏雪土里,污泥不断呛进肺脏。

    那个冬天,雪越下越大,天永远乌青,路上总没有人。他断着腿,爬不快,只能靠装死从野狗的嘴里抢食。

    可天太冷了。

    冷得他胸腹中仿佛被撕开了无底的口子,冷得他在一天毫无意识扑了出去,生生掐死了一只路过的狗。

    他的指头断了,可他觉不到痛。

    那只狗骨瘦嶙峋,啃不到肉,可血却滚烫,激得他狼吞虎咽,泪流满面也不知。

    那个时候,扶光郡主叫出了他的名字。

    “吴红藤。”

    金尊玉贵的女孩打着覆满了细雪的油伞,鞋履顶上的那颗明珠不见一丝尘。

    可她却走近他,将鞋浸进肮脏的泥雪,俯下身子,用比空中雪还要洁白的手指,将他眉眼边已经结成冰晶的血迹泪痕抹开。

    “我听说你娘死了,你爹不肯认你,你成孤儿了呢。”

    她的指尖点在他细长勾人的眼尾,仿佛要在那里烙下一颗血红色的痣。

    “我正想要一个只属于我的活人。你很漂亮,也很合适。要跟我走吗?”

    在那个东都数十年来最冷的雪夜,她把他捡了回去。

    第63章

    63

    那天,小郡主将他带去了一个独辟的小院,给了他暖和的屋子和温热的饱饭。

    同住在那个院子里的,只有一个洗衣做饭的聋哑老仆,安静如游魂一般,轻易不会出现。

    所以,那个漫长的寒冬腊月里,除了雪压弯枯脆树杈的吱呀响,整座院子没有一点声音。只有当头戴着赤色珊瑚珠串、身披朱红大氅的小贵人踏进时,这个院子才会开始呼吸。

    他便如一条被主人关在家中的狗,躁动又不安地守在里面,听到一丝风吹,都会立即奔到院门前,等着她将门推开,来教他认字念书。

    他不喜欢书和字,时至今日,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期盼的,只是小郡主来见他。

    那年他已经十三,却从未学过字,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得,因此学得很慢,时常会惹小郡主不开心。

    但只要骑在他的肩头,掰下屋檐所有的冰凌,将它们埋进雪中当做壶矢,不断地投向投壶的双耳,等所有的冰凌都被投进或摔碎,她便又会耐心极好地拉着他进屋识字,乐此不疲。

    他也学得很努力,想要博取她的欢心,但在学问上的长进却始终不大。后来,小郡主也找人来为他看过根骨、教他兵器拳脚,可他于武学上也没有大的天赋。

    春天到来时,小郡主便放弃了。

    她不再执着于让他做出一篇风流蕴藉的诗赋或是写出一张铁画银钩的墨字。

    她另给他选了一条路。

    那些年,朝中告密成风,酷吏横行,其中风头最盛的酷吏便是周西英。

    此人受命在东都新开一狱,专囚谋逆要犯,一手遮天,大兴刑狱,无论犯人认与不认,只要周西英想,便可将他活生生折磨断气后再罗织罪行,可谓猖狂至极。

    短短几年,无数无辜的皇亲臣子被污成反贼,周西英及手下鹰犬所过之处血肉横飞。文武百官风声鹤唳,人人自危,见周西英如见阎罗,生怕与周西英一个对视,明日便被以莫须有罪名拖进新狱、性命不保。

    而小郡主为吴红藤的选的,就是进入新狱当差。

    “我想要你爬到周西英身边。”

    她睁大着明亮如昼的圆眼睛,满脸向往地冲着他笑。

    “那里一定有很多有趣的事,我想你都讲给我听!”

    那的确是一条很适合他、甚至可以让他扶摇直上的青云路。

    他长在红粉青楼,本就没被教导过是非善恶,为了能活下去,早就泯灭了许多人性。

    只要他眼中的太阳想要,说谎、伤人、杀人甚至虐杀,他都能做!

    很快,十四岁的少年便在新狱中如鱼得水,靠着心狠手辣,得到了几次周西英的夸赞,就算因此惹得上官生妒,被使绊挑刺、打得皮开肉绽,他也丝毫不在乎,而是做得更恶、更狠。

    因为每次他受了伤,郡主都会急匆匆地带着药赶来。

    有一回,他实在被暗伤得狠了,高烧了一整个晚上,小郡主便在床前守了他整整一夜,一会儿摸摸他额头的温度有没有降下去,一会儿趴到他的胸前听他的心还跳不跳。

    直到第二日清晨,他的烧退了,她才松了口气般抱住他,睡意涌起着在他颈间咕哝:“不要死了呀,我好不容易找到的,正玩得起兴呢……”

    她发上钗茸的那朵芙蓉花碰在他的脸上,轻软得就像一粒落下便化尽的雪,却让他栗栗地抖了许久许久。

    直到旭日悬天普照,忍住满眼泪水的少年才虔诚地伸出手,用指尖碰了一下她的一根发丝。

    那一刻,他发誓,他不会死,不会让她有一点失望。他要拼尽全力,一辈子都在她身边。

    最开始杀人,他也曾在心中怯懦过,担心他的暴行会不会惹得小郡主厌恶。

    因此讲到他在新狱当差时的事,他如履薄冰,生怕她的面上露出一丝恶心反感。

    可小郡主总是全神贯注地听着,还会对着他不停地问。

    “用木楔对着头一直敲下去,头颅不会裂开吗?”

    “那些囚犯的耳朵里塞满了泥,还能听到你们说话吗?”

    看着她那双熠熠发光的好奇眼睛 ,他便如释重负,更加卖力地将一切都讲得事无钜细。

    他因此做得更疯了。

    他肆无忌惮,不断地捏造罪名、逼供官吏,折膺签爪,悬发熏耳,种种酷刑,无所不用其极。

    到了后来,踩着满地的鲜血脑浆也能走得自在,就算被血肉溅了满面,也不会眨一下眼睛,他成了即便在酷吏遍地的新狱,也足以令人骨颤肉惊的存在。

    不过一两年,他就带着一身洗不尽的血气和阴毒,走到了周西英的身边,扬着他那双已露妖冶的凤目,倚势挟权,恃强凌弱。

    吴京元处置了所有在当年“阻拦”吴红藤与他相认的府中人,一副根本不知道他曾去过吴府的模样,迫切地要他认祖归宗。

    他问小郡主他该如何做,小郡主说了随他,他便极为荣耀地进了吴家宗祠。

    即便他隐约觉出小郡主的不置可否是想看他的选择,但日益膨胀的、私密的野心还是让他走向了那一端。

    可即便如此,他仍旧同以前一样,便是得了一丁点的消息也要告诉她。

    在得知有人竟打算诬告赤璋长公主谋反后,吴红藤当夜便冒死前往公主府,向小郡主告密。

    小郡主却似乎并不在意。

    而这也的确不值得她去在意。

    在女皇那里,这世间的所有人都可能会意欲谋反,唯独赤璋长公主不可能。

    她最心爱的长女,绝不会背叛她!

    周西英此举无异于踢上铁板,惹得女皇勃然大怒,从此再也不对他百般信任!

    很快,刘姓那些生机茂盛的宗枝便被剪除殆尽,女皇的江山已然坐稳。

    酷吏,不被需要了。

    在一切的清算开始前,吴红藤得了小郡主的指点,罗列了周西英的数桩罪证,向女皇呈上。

    种种恶行,罄竹难书,看得女皇勃然大怒,当即下令将周西英斩首示众,剐肉曝骨。而流着吴家血脉的吴红藤却靠着这次戴罪立功,不仅没被牵连,反得了恩赏。

    吴京元也看上了这只狗崽子的阴狠与贪婪,将吴家的许多阴私之事都交给了他去办。

    他手中的权势,并不比曾经在周西英的身边时要少。

    他仍是那个令人闻风丧胆、觳觫连连的红藤君。

    他似乎变得尊贵了。

    可他的心却空得厉害。

    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十六岁时,他成了周西英亲信的那晚,被他带着出入了风月场。酒兴大作的周西英在将怀中浓妆艳抹的女子压进榻中时,伸手指向他,要他挑也一个女子带回屋行欢。

    他便毕恭毕敬地应了,挑了,做了。

    那夜过后,再见到小郡主,他仍是如往常那般、事无钜细地将发生过的事一一告诉了她。

    可小郡主眼睛里的光,却忽地怔了一个瞬间。

    但下一秒,她就满脸好奇地开始问他好不好玩、是什么感觉。

    他对这种事时,是不知羞耻的。

    他生于柳陌花衢。出现在那里的每个男人只为寻欢作乐,住在那里的每个女人都人尽可夫。

    放荡的莺声燕语,赤、裸的交叠男女,这就是他生长的地方,没有人告诉他,云雨巫山、塌上之事,原来不能轻易去做,原来,不堪于言。

    因此,小郡主问,他便答。

    见小郡主听得意兴盎然,他便如以往一样,努力地说,想要讨她的喜欢。

    那时的她,睁着明亮的圆眼睛,坐在攀援着大片玫瑰的花篱旁,松开正往他黑发间插着鲜红刺玫的手,兴致勃勃地边听边问,同问他“人就算被生剖出了心脏,竟也不会立刻死吗?”时的好奇神情一模一样。

    一点征兆都没有,就像什么也没有改变。

    当时的吴红藤完全没有意识到,那朵没有戴到他发上的玫瑰,永远不会被戴上了。

    等过去后,再回想起来,后知后觉地,从他说出他于妓馆过夜的那一刻开始,小郡主就再也没有碰过他。

    “下月十五,是我的冠礼。”

    吴红藤看着榻上的扶光。

    她的手正抚摸着怀中的白猫,指尖在它的长毛间缠绕。

    那双手,曾经也抚摸过他披下的头发——“你的头发还是不够好看,得让哑奴多给你加些补品才行。”

    “我想……”

    因为太过想要,那种强烈的、卑微的希冀,令他喉间发紧,几乎难以出声。

    “想向您,求一个字。”

    即便到了现在,他还是想要。

    他想要她与众不同的对待,想要用一切证明他没有被抛弃。

    想得发疯。

    抱猫的小贵人抬起眼睛,似乎不解又吃惊。

    随后,她笑着开了口,声音端庄又柔美,挑不出丁点的不妥:“表哥的字,我怎么好取?”

    吴红藤凤目中希冀的光,陡然地黯了下去。

    当年,发现小郡主不再碰他以后,他慌得想不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不知所措到了极点,只能更拚命将那些也许对她还新奇着的消息或东西带给她,只求她愿意多看他一眼。

    起初,这些招数还有用,可随着小郡主长大,他能带给她的新鲜东西越来越少。

    她能想起他、走进他院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最后的那一次,又是一年隆冬。

    他太久没有见到扶光,久到他快要崩溃,久到想见她的渴望在他的身体里生生灼出了一个无底的空洞。

    他坐在那片花已经凋尽的枯篱旁,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饥寒交迫、快要冻死的雪夜。

    那时,他看到了狗坊献给他的那只、他原本想要送给扶光玩的细犬。

    说不清到底想了什么,等他有意识时,他已经凶狠地将它按在了雪上,一刀又一刀疯癫地砍下!

    直到用刀将它活活剁烂、滚烫的血溅了他满身满脸,他才感到那股烧得他饥肠辘辘的痛苦缓解了一些。

    可就在他趴在血地中喘着气的时候,一身雪白雁氅的小郡主走了进来。

    她看着满地的狼藉,语气淡淡地皱起眉:“不要让我见到血啊,我讨厌血腥味。”

    随后,她转身就离开了。

    他回过神,疯了一样地想把自己洗干净。

    他跪在地上,用热水一遍一遍地冲掉跟雪化在了一起的血水。

    可她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他不吃不喝,赌着命等他。

    可等到性命垂危,却只等来了郡主身边的酡颜。

    侍女面无神情。

    “郡主说,她厌恶乱闹乱叫的狗。如果红藤君无法安静,这座小院便赠给您。从此以后,彼此陌路,两不相干。”

    那时的他,早已不是曾经雪夜中无处可居的野狗。

    那样的院子,成百上千也是唾手可得。

    他唯一害怕的,就是那一句“陌路”。

    他从此不敢再闹。

    她希望他安静,那他就安静。

    她想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只要收到她的一封信,就算金川县的事情还未了、他提前离开可能会惹出乱子,他还是义无反顾奔去了长安,就为了给她带一一株如今被她用来撕扯着喂猫的花,就为了能再得到她的一点点垂怜。

    可换来的,还是一声拒人千里的“表哥”。

    是啊。

    他早就该明白,他渴望得到的,是个被泼天富贵和滔天权势滋养长大的少女。

    那些贵重到寻常人们屠戮亲友也要争夺的金银珠翠,于她不过林野中滚过脚边的一颗山楂果子。

    他拚死挣来献给她的,她一样都瞧不上;他血流成河抢来的,也不过只能得她须臾喜欢,等新鲜劲儿过去,用不了几日、甚至不到一日,就会被她丢进那间金筑的屋子里,连想都不会再被想起来。

    吴红藤看着扶光。

    被蛱蝶群簇着的少女靡颜腻理,尝咬着花瓣丝的模样娇媚可爱,越看,越让他觉得难耐。

    他想将更多的人丢进吃人的獒犬群中,听着他们的绝望的求救,看着他们被撕烂咬碎、噬骨吞血!

    但他知道,那些都只能管用一会儿,根本无法填满他身体里那片无时不在继续撕裂着的胸腔空洞。

    他想要的是她。

    只能是她。

    但现在,还不行……

    “我听说,你收了个新的妾室。”

    吃完了花的小郡主突然抬眸,双目中凉意的光直直地逼进了吴红藤的眼睛。

    随后,小贵人毫不在意地笑了起来,捏住蹭在她桃花面靥上的那只赤斑凤蝶的双翅,将它拢到手心,边看着它在里面慌乱地扑着翅,边同吴红藤说话,“临清钱万宁的庶女是不是?据说,她长得跟我有些像呢。”

    吴红藤抿了抿薄唇,看着那只挣扎在她掌心囚笼、越发力竭的凤蝶,在她的面前缓缓跪了下去。

    小郡主视若无睹,笑着继续说:“其实,我有点好奇,想知道她究竟长了什么模样,但是,又不好夺人所爱。毕竟,表哥好像十分宠爱于她,连着数日宿在那里不说,夜里的动静也格外大。”

    “一个侍婢而已。”

    吴红藤看着她的笑颜。

    “是吗?”

    小郡主露出她的两个甜甜的小酒凹,“那就把她送给我吧。”

    她盯着他的眼睛,面上和颜悦色,说出的话,却是字字不同置喙:“把她在你那儿出现过的所有痕迹全抹干净,不要再让我听到一点风言。”

    说完,她笑着偏了偏头,发间步摇边垂着的那串玛瑙红珠碰撞出轻快的声响。

    “好吗?”

    听了吴红藤说“是”,她便似乎更开心了。

    “那就好。我马上就要成亲了,却还少好多侍女,说不定她能补个缺呢。”

    花房的暖意将她裙上郁金草的香气烘得更浓。

    吴红藤逼迫自己将头颅低下,藏起自己眼睛里快要遮掩不住了的欲望。

    他知道她要成亲了。

    他就是知道她要成亲了,才更加控制不住,哪怕看到一个跟她只有分毫像的女人,也要把她掠夺回家,变成只属于自己的东西。

    明明,他已经决心要不在乎了。

    他比谁都清楚,无论在她身边的人是谁,早晚都会被她厌倦、都会被她抛弃。

    她不会真正地爱上任何人。

    他看着停在他膝前的那只美丽却妖异、像极了扶光的重瞳黛眼蝶,悄悄却用尽全力地将它攥进了自己的掌心!

    蝴蝶被他碾得烂碎,他全身都在用力,跪得淤肿的膝头因此疼得厉害,可他却觉得畅快极了。

    选择回到吴家,实在是太对了。

    即便他对吴家厌恶至极,但只要他姓着吴,身上还流着良王吴京元的血,他就有能往上爬的机会。

    他要变得更加尊贵,他要更多的权势,他要登上权力的巅峰。

    然后,他要她。

    要她雌伏在他的身下,要那双悬珠的眼睛像遥远的从前那样、专注地只看着他。

    “菊花舒时,并采茎叶,杂黍米酿之,至来年九月九日始熟。”

    吴红藤走后,小郡主自言自语念了句《西京杂句》里做菊花酒的法子,便让托着她裘衣的酡颜找人、将那株紫菊搬去庖厨。

    “今日稍晚我要试一试。我还没以这方子、喝过紫菊酿的菊花酒。”

    酡颜应声去了。回来时,她怀中的裘衣已经换成了一沓沓黎豆送来的、事关永济州的书卷。

    但甫一进门,她便停下了脚步,明晃晃卸下她掩在袖中的小弩,然后才行至郡主身旁,将那些书卷放上榻边小几。

    方才,那支弩一直对准着吴红藤。

    箭簇上抹着极烈的麻药,只用足够近地连弩两箭,就能在一瞬间醉倒一头猛虎。

    阿柿看了酡颜一眼,唇角笑意仍在:“看你报他来府时咬牙切齿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私自换成毒药呢。”

    酡颜一震,当即跪下认错:“奴婢失态!”

    她知道自己不该解释,可话还是不自禁地说了出来:“只是一想起他与那女子在握雨携云时喊的是什么名字,奴婢就……”

    “不就是我的名字吗。”

    小郡主若无其事地接了话。

    “要不是怕他哪天昏了头,因此给我招了麻烦,我才懒得管。”

    她眨了下眼睛:“好麻烦,早知道就不养他了。他最近为吴京元这样卖力,不外乎是想助吴京元登位,想着等真到了那一天,反正吴京元的其他儿子全是废物,皇嗣只会是他的囊中物。”

    阿柿不以为意地说着这些,还问向酡颜,“你猜,他如果真的坐上了那个位子,他第一个要全力下手毁掉的人会是谁?”

    酡颜讷讷不敢答。

    “果然能猜到,对吧,因为如果换成我,我也一定会这么做。狗疯起来,先咬的永远是豢养他的主人。斩断羽翼,摧毁靠山,让人无处可逃、无人可依、只能靠着他活下去……”

    小郡主垂下眼睛,柔柔地叹了口气。

    “酡颜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很没有养人教人的本领?明明养得很用心了,却完全不是我想要的样子。谁会想要养出一个跟自己像的人啊,也太无聊了。”

    说着,她松开一直拢着的双手,朝着掌心轻轻吹了口气,那只只是有点发蔫、身上没有一点伤的的赤斑凤蝶,展翅飞走了。

    第64章

    64

    在花房待到快日落,阿柿摸着白柰看完了黎豆理好的书卷,正拉着它的前爪、满身彩蝶翩跹地在花林中漫步,便听到下人来报信,公主府东面,赤璋长公主一家回来了。

    她于是终于放过已经累到无精打采的白猫,让它重新蜷成一团、回到花下好好打盹,转身回了她独住的水边小榭,换了身衣裳。

    出了小榭后,阿柿骑着马穿过翠竹林。

    这里总是一片荫凉,避暑纳凉最是适宜,可如今却让她觉得有些冷了。

    难道是在大梁的南边待了太久吗?

    居然都不习惯雨后入秋的东都了。

    小郡主皱了下她净如霜雪的脸,随手折了枝笔直的竹节,打马飞驰,所到之处,竹叶随风狂摇,响动潇潇如雨,许久未绝。

    须臾,她策马渡桥、奔到东面,一眼便看到了步舆上的赤璋长公主。

    贵妇美人明睐,蛾眉螓首,头梳两博鬓,簪一对口衔珠结的金凤,又有十八只边垂珠滴的金宝钿在侧。

    凉风摇翠裙,金缕凤头鞋,流光溢彩,华美无边。

    听到马蹄疾驰声,知道能在这府中如此只有自己的女儿,刘赤璋莞尔笑起。

    闻着声,她扬起银盘般的广颐美面,边唤停步舆,边看着马背上霞光万道的女孩。

    “阿娘。”

    阿柿远远下了马,规矩不差分毫地同刘赤璋行了礼。

    刘赤璋丰神绰约将她扶起,仔细在她瘦了些的脸上打量了片刻,满眼又是疼惜又是欣慰。

    “好孩子,吃了不少苦吧。”

    她语气中带着十分的赞赏:“你这次做得极好……”

    “阿娘!”

    后面的肩舆刚落下,一个不到两岁的华服男童便左摇右晃、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几乎是撞着抱到了赤璋长公主的腿上,打断了她同扶光的对话。

    男童抬起头,见到阿柿,马上又笑着露出他刚发的乳牙,软糯糯喊着“阿姊!”,眼看就要转身往她的身上扑。

    跟在男童身后的乳娘见状,眼底闪过惊恐,当即伸手拦了一下。

    但她并没能拦住。

    男童还是亲亲热热地扑了过去,拱到了弯腰迎着他的扶光郡主的怀里。

    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乳娘的面色霎地白了。

    她自知做得太过明显,忙不迭地看看郡主、又看看长公主,不知道该向谁认罪,又不知该如何认罪,脑中嗡嗡,几乎惧骇得站不稳。

    但这里的几人,谁都没有将她的这点举动看在眼里。

    男童兴高采烈地抱着他许久未见的姐姐,兴冲冲同她分享!

    “看到了好多福蝶!”

    他睁着清泉般纯净的眼睛,满心都是开心。

    “好多!福蝶!哦!”

    抱住男童的阿柿蹲了下去,跟他平视着,一副认真极了的模样,倾听着他含糊吐出的、很不清晰的牙牙话。

    见他说话还是会吞掉开头,阿柿“嗯?”了一声,耐心地慢慢问他,“是谁看到了好多蝴蝶?”

    “是子殷。”

    男童指指自己。

    “子殷看到了好多福蝶!”

    “哦。是子殷呀。”

    “是子殷呀。”

    不到两岁,正是爱模仿人说话的时候,喜欢姐姐的子殷马上就跟着她重复了起来。

    “是子殷呀。”

    他雪白一团,奶声奶气地,又说了一遍,比只小猫还要无害。

    “对啦。”

    阿柿对他露出了笑。

    面颊两朵甜甜的酒凹浮了出来。

    “我给子殷带了礼物呢。”

    赤璋看着她的一双儿女,慈爱地笑着,朝身侧女官随意挥了挥手。那名跟随了她多年的女官便立马无声地向着身后侍卫下了令。

    没有一丝声响地,他们就在男童的背后,将他的乳母捂着嘴拖了出去。

    干净又利落。

    阿柿全然当做没有看到,边慢慢解着她手中锦囊的带子,边拖着腔、逗着子殷:“会是什么呢?”

    子殷立马也小鹦鹉一样地:“会是什么呢?”

    连语气都学得一模一样。

    阿柿记得,那名乳母从子殷出生起,就在他身边照料了。

    对他看顾得精心,并不是什么坏事,但做出这种近乎挑拨的行为,就实在蠢透了。

    而且,竟还是做在阿娘的眼皮底下。

    看吧,都不用她出手,长公主府里马上就不会再有这名乳娘的身影了。

    不过,那乳娘不愿意让子殷靠近,倒也不是无缘无故——

    她担心她会害他。

    阿柿的确这么做过。

    不是对子殷,而是对她此前夭折的那个异父弟弟。

    那时候,她还很小,也就七岁大。

    当发现出生的弟弟会分走阿娘对她的关注以后,她疑惑了一小阵,然后就决定要杀掉他。

    她走到他住着的小楼,拾级而上,轻易地用花言巧语支走了照顾他的所有人,接着,她抱着他,跑到窗边,只用轻轻向外一丢,就能将他摔成一摊血泥。

    就像她窗外鸟巢里的那只很有趣的小杜鹃鸟,刚刚破壳,连站稳的力气都还不足,却能趁母亲不在,把巢中其他的蛋,一个一个,全推出去。

    母亲所有的爱,都只属于它,谁也别想沾染一丁点。

    但是在最后一刻,因为还有些拿不准这件事的风险和后果,再加上刘初桃在一旁吓哭到马上就要背过气,抽抽噎噎不停,还咳得撕心裂肺,她便临时改了主意,将弟弟放了回去。

    照料他的侍女、乳母回来时,她正轻到小心翼翼地捏着它的小手,逗得他咯咯直笑,仿佛真心喜爱着这个弟弟。

    然后,在回去的途中,她摔进了湖里,生了好大的一场病,咳喘了一整个深秋。

    她病得很重,可她心里快乐极了。

    赤璋长公主忧心她的身体,总是在她的身边照顾,几乎时时也不离开。

    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没用的,无论她做什么,只要有那个男婴在,她就没办法像曾经那样独占母亲。

    她又想要把他杀掉了。

    如果不是因为陆云门,她肯定就真的去做了。

    第65章

    65

    虽然阿柿从未承认,但她的确是因陆云门才懂得了害怕。

    在范阳卢家被陆云门挑破她凿冰害人之前,她从不知道什么是“怕”。

    万丈悬崖的边缘,碎小的石砾不断滚落,久久不会传回落地的声音,周围的人光是看着,都觉得眼跳心惊,不敢走近一点,她却能半脚悬空地踩在上面,专注地弯腰去摘峭壁上的那朵她想要的红花。

    就算骑着的马突然发疯、随时都会将她甩得头破血流的性命攸关时,她也只是无比冷静地在想要怎么跳下去才最好。

    她天生便没有名为的“畏惧”这种情感。

    而又因为她尊贵的身份,她做的许多事情都会得到额外的宽宥。

    无论是在皇宫还是公主府,从来没有人会责备她,她也没有露出过需要被责备的马脚。

    即便有时做得出了格,她也总有办法轻易便让一切解决消弭,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极慧的天赋和过分的宠溺让她恣意妄行,每一天都无所顾忌地踩在悬崖边上、骑着发疯的马。

    直到陆云门出现。

    他的告发让阿柿发现,原来,她也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她的那些玩弄人心的把戏,也不是可以永远不漏破绽。一旦掉下悬崖,一切就都完了。

    知道自己的计谋被揭穿,小郡主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害怕。

    因为即便偏护她的长公主并未因此多说她一句、只关切地让她将身体养好,但她也明白,这门让她合心合意的、与范阳卢氏长房长孙的婚事,一定不成了。

    这原本已是她的囊中物!是她的东西!

    可她却再也拿不到了!

    这对那个世间万物唾手可得的小贵人来说,无异于是天大的惩罚。

    她恨透了陆云门,觉得将他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她拿着弓箭,跑过一条早就在她记忆中的、不会被任何人看到的小路,想要射穿他的眼睛!

    可就在她拉满弓弦的那一刻,她停住了。

    这次的教训已经让她意识到,即使是她,被发现做了错事,也需要付出代价。

    她不能只凭着一个“想要”就肆无忌惮。

    如果要做,就必须做得毫无参错、可绝后患。

    多谢清雅绝尘的陆小郎君,那只无法理解是非善恶、几乎快要在人类世界失控了的小兽,终于在那个瞬间学会了要藏起自己的獠牙和利爪。

    她开始谨慎又狡猾地披着人皮,学习着世间所谓的规则与对错,然后,变成了更加可怕的怪物,无声又安全地啃食着她想要的一切。

    那天后,对着似乎看出女儿蹊跷的长公主,小郡主始终是一副乖巧到惹人怜惜的认错模样。

    她抱着一向娇惯着她的母亲,说她只是故意想让自己多生病:“我生病了,阿娘就会多疼我、多陪着我,而不是去陪弟弟。”

    “阿娘最疼的一直是你。”

    长公主也抱着她。

    “阿娘陪着你的时间,比陪弟弟多多了。”

    小郡主装作撒娇,冷静地试探:“可我想要阿娘只喜欢我。”

    长公主笑了,也只当她是在撒娇。

    “谢谢你这么喜欢阿娘。但阿娘没办法做到只喜欢你。”她笑着摸摸女儿的乌发,语气轻柔得没有一点要规训的意思,“不可以这么任性。”

    阿柿想不通自己到底哪里任性。她分明已经很乖,甚至都没有杀掉那个男婴。

    但她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

    所以,她学着她在其他女童脸上看到的、用来博取母亲怜爱的懂事神情。

    “好的,我不会再这么任性了。但是,阿娘一定要最疼我,我也会喜欢弟弟,好好疼他的。”

    她因此又得到了长公主更多的疼爱。

    整个长公主府,无论是那个因染上豌豆疮、没能活过第三个冬天的男婴,还是后来被母亲生下的、这个同她异姓的吴子殷,谁也没能动摇她的地位。

    对了,那个男婴后来的死,可跟她没有一点关系。

    虽然她也还是生出过好多次要杀掉他的念头,但她每次都克制住了。

    为了不要总想着杀人,她试了很多办法。

    比如,找到一个可以让她独占的郑婉。

    再比如,兴致勃勃地去试着养出一个完全属于她的人。

    可吴红藤是个失败品。

    既不聪明,又容易失控,而且因为不再干净,连那张还算好看的脸也没用了。

    白白浪费了她那么多时间。

    光是看到他,都令人觉得不开心。

    而且,她现在已经有了其他想要的东□□占母爱什么的,她早就没兴趣了。

    但母亲很重要,比其他所有人都重要。

    “这是虎威。”

    小郡主将锦囊中的一小颗做成珠子的虎骨放到子殷的手里。

    “是春天时我跟临清王他们打死的第一匹老虎身上的,他们分老虎时,我什么都没要,只要了这个呢。”

    传闻中,将虎威佩在身上,可避百邪。

    在珠宝万匣的长公主府,无论什么都不会缺少,这种心意反而最可贵。

    她这次说了太多话,小鹦鹉吴子殷一下子学不过来了,正问着她临清王是什么,南园那边就来了人,说是檎丹县主已经到了南园门外,一定要进来同郡主见面。

    阿柿看看天色。

    能在这种日暮时分跑到她这儿还要硬要进门的,整个东都也就只有刘檎丹。

    “大约是许久不见,对你挂念,刚刚知道你回来,便迫不及待来寻你了。”

    赤璋长公主对女儿笑道,让她自在回去、同姐妹叙旧。

    小郡主也似乎有些等不及,神采飞扬地翻身上马,一副期待极了的模样。

    但刚骑过了渡桥,她便勒马停下,问向来桥头等她的酡颜:“知道她这回为什么来吗?”

    “还未查到。”

    酡颜摇头。

    “但随她一同来的,还有她的十几个面首,正花枝招展,全候在外头。”

    第66章

    66

    听了酡颜的话,阿柿将待客的地方定在了她南园的茶院,刘檎丹要再走上好一会儿才能到。

    接着,她便迎着黄昏中火烧般的红云,策马先奔了过去,马额前鎏金蟠龙当卢光芒绚烂。

    到了茶院时,她养的聋聩茶奴正在院中炙茶。

    见主人比了手势,这名只在茶院侍奉的昆仑女奴便腾出了胡床、将手中的茶夹呈给贵人。

    阿柿在胡床坐下后,身体粗笨的茶奴便蹲在了一旁,盯着炉中的文火,防着有风吹炭、让茶饼受热不均,一张乌黑的脸被火光映得通红。

    而阿柿则用茶夹继续夹着茶奴方才未炙完的茶饼,离着火苗五寸,继续翻烤。

    那茶夹是用茶奴刚剖开的小青竹制成的,过了没一会儿,上面洁净的竹液和香气就溢进了茶饼,火的温暖也让纵马时灌进阿柿身子里的寒意散了不少。

    这时,刘檎丹浩浩荡荡地到了。

    东都初秋的傍晚,这位县主竟还穿着轻纱所制的绡衣,胸乳上欢好的红痕全透了出来。灵蛇髻上钿雀钿鸟钗了一片,连颈上都套着个头尾相衔的银鸟项圈,光是看到这些,就已经令人感觉到了即将到来的叽叽喳喳。

    “好啊!”

    一见到比她年长了两个月的扶光郡主,刘檎丹就径直往她跟前闯,还把握在手里的面具往她脚边一掷,大声喊道:“你才刚回来,就叫人送东西笑话我!”

    阿柿翻过还在炙着的茶饼,看了看脚边摇晃不止的面具,又抬头看向刘檎丹,神色静静,一言不发,就只是看着。

    刘檎丹自己先被她看得怯了,冲进来时的跋扈气焰扑哧灭了个干净。

    她低声哼道:“你看什么?”

    阿柿:“我是姐姐,品级也比你高。你还没给我行礼呢。”

    听到品级,刘檎丹的眼角便是一挑!

    她可是皇子的女儿。

    即便父亲只是个被封为兴王的二皇子,那她的品级也不该比公主家的女儿矮一头。

    都是皇祖母看驸马早逝、觉得扶光才六岁就失怙太可怜,才给了她这个额外的封赏!

    但想到这儿,刘檎丹挑起的眼角又垂了下去,不情不愿地给扶光行了家礼。

    茶饼中的热气冒了出来。

    阿柿趁着茶香未散,先将炙烤好了的茶饼妥善放进剡藤纸做成的纸囊,然后才捡起地上的面具。

    “端午宴上,你看北蛮游牧献舞时,不是说他们的嫠面妆很漂亮吗?我特意让下人留心,才挑到了这样相似的面具。”

    那张木雕的脸上,布满了被刀划过、鲜血肆流的鲜红刻痕,映射的正是北蛮人表达悲痛时的嫠面习俗。虽有些古怪,但因做得精巧,倒也值得把玩。

    “我哪儿说过……”

    听了阿柿的话,刘檎丹先是脱口反驳,随后语塞,接着便气急败坏:“你就是故意使坏!”

    她白透绡衣后□□起伏:“我端午时的确这么说过,可后来我阿耶因此被皇祖母训斥,我怎么可能还想要这种面具!”

    “训斥?”

    小郡主朱唇微张,满面讶异。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竟完全不知道?”

    “就是前阵子……”

    刘檎丹想也不想,听了就答。

    但刚答了一句,她就使劲抿住了她那两片总是微张着的、厚且饱满、娇艳欲滴的美艳嘴唇,眼睛提防地看着阿柿。

    “我不告诉你,你肯定在耍我。你坏得都要成精了,怎么可能不知道。”

    小郡主一脸无辜:“可是,我真的不知道呀。”

    “哎呀,就是我阿耶,他真的跟我一样笨。你不是在宴上给我讲了嫠面的习俗吗?就是北蛮部落的主人死后,他的属下都要嫠面示哀,用刀将脸割划得越狠,说明他的哀思越深。我回去把这些也讲给了我阿耶听。没想到他听得起劲,竟然学了起来,把自己扮成突然暴毙的北蛮可汗,让他的下人在旁边哭丧嫠面,玩得可开心了。结果事情传到了皇祖母的耳朵里,他就挨了好大的一顿训……”

    刘檎丹站着说个不停,直到脚踝站酸了,她才迟迟地意识到:“我到你园子里做客,你怎么连屋都不让我进?你果然就是在耍我!我要回去告诉苕荣姐姐,让她认清你的真面目!”

    还真是因为她在宴上讲的那段故事啊。

    阿柿眨了下眼睛。

    真可惜,她完全错过了后面的事,没能凑上这个热闹。

    “要喝茶吗?”

    被大叫大嚷,小郡主却还是笑得可可爱爱,伸着脖子仰脸看着刘檎丹,像只无害的小香鼬。

    “等再凉一凉就可以碾末来煮了。”

    她提起手里装着茶饼的厚纸囊:“我亲手炙的茶饼,也不知道会不会好喝。”

    刘檎丹明艳娇媚的嘴唇撅了起来。

    每次都是这样。

    对着扶光吵架,就像拳头打进棉花里,只有自己会生一肚子气。

    “什么茶呀?我要进屋喝。”

    说着,刘檎丹抬起脚。

    但刚迈出一步,她就突然想起,自己还带了人来。

    “不急。”

    刘檎丹又挺起了腰板,让正要从胡床上站起的小郡主坐了回去:“我还没说我此次的来意。”

    她昂起头,居高临下审着阿柿:“你真的决定好要嫁给那个博陵崔氏?”

    “是呀。”

    小郡主笑得安安静静。

    “他家下个月就要上门纳彩了。”

    “你亲眼见过他吗?”

    刘檎丹万分严肃,眉心紧蹙。

    “我为了看看他的模样,特意在去外祖家的路上、绕远道去了崔氏常住的佛寺。他长得平庸极了!平庸极了!”

    她说着跺脚,颈上的银圈都跟着晃动了起来。

    “那张脸一旦扔进人群,就再也找不出来。如果谁说要我嫁给他,我肯定会气到往那人的身上扎一千根针!”

    阿柿睁着她小鹿般的圆黑眼睛,慢慢道:“这也就是苕荣姐姐不在,不然,她一定要教导你,挑夫婿怎么能只看容貌?”

    “那要挑什么?我自己便出生皇家,他再尊贵如五姓七家、也不过名声好听。而且我又笨得很,读书头疼、习字手累,除了玩乐,我什么也不想做。所以,我只要男人漂亮就行。”

    顿了顿,刘檎丹补充道:“身体也要好。”

    又顿了顿,她再次强调:“身体一定要好!”

    “嗯。”

    阿柿顺着点头。

    “崔郎君周岁时便被大师看出与佛有缘,自幼便长在佛寺,不占荤腥,只吃五谷,想来身体应当康健。”

    “谁管他康不康健……你肯定知道我在说什么,别想骗我!”

    恼完后,刘檎丹深深吸足气,换上了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一口气说道:“我知道你狡猾得很,平日里装模作样,心里却不知道藏着多少主意。那个崔氏,既然是你亲自选的,肯定有你的原因,我八成是懂不了。但他实在长得太普通了!我受不了!所以我带了些人来,让你婚后的日子也能过得有点颜色!”

    这几句话,她来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却被扶光引得说东说西,差点就忘了。

    总算说完,刘檎丹松了口气,扭头叫侯在院外的男孩们进来。

    一下子进来了这样多的陌生男子,早前便到旁边给茶饼穿洞、正专注握着棨的茶奴受了惊吓,啊啊哑叫,险些锥到了自己的手。

    小郡主走到她的面前,用手语安抚着让茶奴退下。随后,她才转身看向人群。

    见阿柿转身,刘檎丹立马期待起来。

    可她看到她带来的小郎,却毫无反应!

    她带来的这些,有的翩翩年少、有的沈腰潘鬓,也有的英姿勃勃、风流倜傥。环肥燕瘦,总不至于让她一个都看不上!

    刘檎丹不信,拉着她就往小郎们面前去,抬手便让抱琴的郎君来奏段曲子听。

    琴音淙淙。

    是个擅琴的。

    阿柿听着,神色不动:“这些不都是你的所爱吗?”

    “原来你是在意这个。”

    刘檎丹笑了。

    她伸手指向几个小郎。

    “这几个是我专为你挑的,你若看不中,我就带回去。剩下这些,的确是我的人,就是带来让你瞧瞧,如果你有喜欢的,我便去照着给你寻,总能寻到相似的。”

    说完,她又期待地看向阿柿。

    阿柿也浮着酒凹甜甜地看着她。

    刘檎丹:“不要看我!看他们!”

    小郡主便认真地打量起了每个小郎的脸。

    盯着她神情的檎丹县主在此时格外聪明,等阿柿一收回目光,她就得意地仰起了她的灵蛇髻。

    “我发现了!”

    她把两个专为阿柿挑的小郎喊到跟前,对着阿柿道:“你在他们身上,都多看了一眼。”

    都?

    阿柿瞳仁微晃,咬了下嘴里的尖牙。

    不留下一个人,刘檎丹不会罢休,只会继续再往她这里送。

    所以,她的确有意地在一个人身上多看了一眼。

    可明明应该只有一个,就是她在宝泉县见过的那只垂钓的小兔子。

    “……他的两名兄长正侍奉在我身边,是对双生子,很合我心意。此前,他们两个说不想亲人分离,求着我把他们的弟弟也接到东都。”

    刘檎丹自然不知道阿柿早就与他见过,正同阿柿讲着他的来历。

    “虽然双生子在榻上很有意趣,可我也不能太独宠他们、将他们的弟弟也纳进府。所以,把他接来,完全是为了给你看,你若不要,我也不会留,就让他自己回老家去。”

    说完这个,刘檎丹又指向了站在他旁边的玉面少年。

    “至于他……你倒是很有眼光。”

    她贴到阿柿耳边,笑着低声说,“你看,他是不是有几分像燕郡王府的陆世子?”

    第67章

    67

    “是吗……”

    阿柿看着玉面小郎的眉眼。

    “我很多年没见过陆世子了,有些记不清。”

    “也是,他许久没有在东都露面,我也只是在别处远远地见过他一面。”

    刘檎丹没有丝毫起疑,还颇有兴致地同她点评起陆云门,“你可不知道,他现在那相貌,比起幼时更加惊为天人!也就是他的身份放在那儿,自身的本事也足够高,没人敢上前亵渎,不然,早就不知道被关进了哪间金屋、再也见不着天日了。”

    “那么好看呀?”

    小郡主慢条斯理地说道,“听你说的,我都想去长安亲自看看他了。”

    既然都已经说起陆云门了,那她便也再无顾忌,将目光落在了眼前的小郎脸上。

    但很快,她就没了兴致。

    他垂着眼不动时,从正面看,鼻子和嘴唇倒是同陆云门有一两分像。可只要一动,甚至只是一抬眼、一抿嘴,那些局促慌乱的小动作便让他与陆云门没有一丝相像了。

    陆云门的皮囊是漂亮,但真正让他卓尔不凡的,还是他的骨。

    所以,阿柿永远也明白不了替身的意义。

    为什么要退而求其次呢?

    她又不是弄不到真的。

    刘檎丹听了她的话,却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番,然后,她以己度人地答道:“好看是好看,但是吧,也不一定值得亲自跑去长安看。”

    她对阿柿悄悄说:“他这个人,除了那张脸,其他的,我都不喜欢,满身都是又清又冷的仙气,没有一点人味儿,跟我隔着天堑似的。”

    说完,她撇撇嘴:“当然,我也知道,那位有着天纵之才的麒麟少年也瞧不上我。这句是我四哥的原话。”

    她讲起来。

    “挺久之前,有一阵子,我四哥总说东都中一个打马球的好手都没有,想去长安找陆世子打。我看他那么惦记陆世子,就说,‘你不如带着我去,说不定见了我在马球场上的飒爽英姿,陆世子就会倾心不已、跟着我回东都来,这样你就不用总是巴巴地念着要跑去长安寻他了。’结果,我四哥一听完,就哈哈大笑着说我这是想要骑鹤上扬州。他是我的亲哥哥哎,居然就这么笑话我痴心妄想!”

    就是要隔着天堑、把他拖过来才有趣啊。

    阿柿静静听着刘檎丹的抱怨,嘴边的两朵小酒凹越笑越深。

    刘檎丹见状,嘟起她格外艳丽丰满的唇,质疑道:“你是不是也在笑话我?”

    “才没有。”

    小郡主轻声细语,却信誓旦旦。

    刘檎丹便也说不出什么别的了。

    她向两个小郎抬了抬下颌:“那这两个人,你要吗?”

    “要呀。”

    小郡主都安排好了。

    “我先把他们放在你那儿,等我成婚了,在东都城内单独开了郡主府,我再把他们接到身边。”

    她答应得这样快,刘檎丹顿时觉得有诈。

    她半信半疑:“你不是在糊弄我吧?等你成了婚,真的会去接他们?”

    阿柿眨了眨她的圆眼睛,似乎也不肯定了:“那……我再想想?”

    “不用了,我先替你养着就是!”

    怕她反悔的刘檎丹立马就不问了。

    但她心里还是很在意:“你真的不换个夫婿吗?家世好、样貌佳、才华又出众的郎君,凭你又不是找不到,刚说的燕郡王世子不就……哦,他不行,但别的也不是没有……”

    熟人面前的刘檎丹就是这样,脑子里想什么便说什么,嘴上全然没个能把门的,一串串的前言不搭后语。

    但阿柿从不讨厌刘檎丹。

    她也并不觉得她笨。

    能正视自己的能力和欲望,清醒地沉沦与享受,这样的檎丹县主,已经比她们身边许多明明愚钝无能还自视甚高、野心勃勃的人聪明多了。

    这时,酡颜出现在了院门外。

    得郡主召唤,她趋步而入,向檎丹县主行了全礼,随后靠到主人身边,附耳说了几句。

    “是吗?”

    小郡主的圆眼睛忽地大亮。

    她笑着看向刘檎丹,语气染上了几份轻柔的雀跃:“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苕荣姐姐不经念叨,也来了呢。”

    说完,她就走出院门,在外面亲自等候。

    刘檎丹不解地咕哝了几句“她为什么来?”,接着也紧跟阿柿,站到了外面。

    苕荣郡主是当今太子的嫡长女,去年又嫁给了良王吴京元的嫡长子为妻,似乎无论将来成为至尊的人是谁,她的高位都不会有所动摇。

    这种尊贵,在东都也算是独一份。

    可底下的妹妹们尊重她,并非是因为她的身份,而是因为她的善良。

    她怀着善心对待每一个人,毫无保留地爱着世间的一切。几乎每一个人,都感受过她的善意,都明白那有多么可贵、多么值得崇敬与珍惜。

    可因为她有的只有善良,所以,她活得格外不易。

    她为每一个人着想,可那些人却各怀心思。

    她希望所有的家人都能相处融洽,可她娘家与夫家争斗的暗潮永不止歇、彼此早已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

    她有着一颗菩提的心,可看着人间苦难,却什么都做不了。

    她生性太和软老实了,文静内向,不善表达,明明最有圣人希望看到的善良品性,可却总也入不了圣人的眼。

    成了婚也是——

    “风寒?明明就是被吴家欺负病了!”

    也是今年端午宴,听到刘苕荣称病未到的消息后,刘檎丹当即就气愤地红了眼睛。

    “苕荣姐姐可是太子的嫡长女,才嫁进吴家不到一年,他们居然就提了要给她夫婿纳妾。他们怎么敢?!若是我,只要听到一句,就能把头骨都给他掀开!便是我那个又纨绔又糊涂的阿耶,也肯定忍不了,定会拿着棍棒帮我打上门!”

    她气得嗓子都要冒烟!

    “苕荣姐姐性子温和也就罢了,可眼看女儿被欺负,伯父竟也一声不敢吭……”

    那时,阿柿淡淡地用银箸夹起一块贵妃红、堵住了她的嘴,“只是提了想纳妾,皇祖母又没允,你急什么?”

    后来,这事果然没成。

    圣人让刘家和吴家彼此嫡长婚嫁,便是想要两家亲上加亲,怎么会允许纳妾这种会坏了两家情分的事发生。

    而如今,春陵废县事发,吴家必定收敛,苕荣姐姐的日子应当也会舒服一些。

    “姐姐。”

    “姐姐。”

    此时,茶院门外,阿柿和刘檎丹向步子有些急的苕荣郡主行了万福礼。

    比上次见面时,刘苕荣又丰腴了些,笑起来的样子,越发像只温顺的绵羊,丰润手背上的指窝白胖胖的,叫人很想捏一捏。

    可她的笑却没能维持多久,很快就满是心事地看向阿柿,眼睛里充满了欲语还休。

    刘苕荣最不会藏心思了,比刘檎丹还不会,一眼就能让阿柿看到底。

    但阿柿并没有戳破什么,而是将姐姐接进了茶院。

    随后,她便发现,刘苕荣见到满院的少年郎,面上却毫无意外之色。

    “姐姐是一个人来的吗?我正要煮茶,备几人份的好?”

    因都是从小相熟的自家姐妹,她们私下里一向不那么严守规矩。进了屋中,阿柿便边同苕荣郡主说这话,边走到屋角,拿出了紫檀木做的都统笼,看了看里面一应俱全的茶具二十四事。

    可这个再普通不过的问题,却让刘苕荣的声音打了个磕巴。

    “啊……这……”

    她有些拿不定主意地捏着手中那条拭汗的缠花锦帕,可又不会说谎,半晌后还是将实话说了。

    “兴王叔家的四郎,也同我一起来了。”

    “我四哥?”

    刘檎丹奇怪。

    “他在哪?”

    “嗯……”

    苕荣郡主又支吾了。

    腴美的粉白面上都涨起了红。

    “檎丹妹妹。”

    阿柿说着,用力打开炭筥的圆盖,从这个装炭的藤编篓子里挑出了最大的几块。随后,她就把个六棱形的一尺铁棒递给了刘檎丹,让她拿着它将炭敲碎。

    刘檎丹自然不做:“你的茶奴呢?”

    “被你带来的小郎们吓坏了。”

    小郡主静静看着她。

    “我不喜外人进这间茶屋,没了茶奴,今日便只能由我们姐妹三个自己煮茶了。我还要碾茶,你不做这个,难道让苕荣姐姐做吗?”

    那自然不行。

    哑口无言的刘檎丹只能走到角落的炭堆旁,砸得全神贯注又胆战心惊,生怕碎开的炭块会溅到她的脸上。

    见支开了她,阿柿便捧着个鎏金鹭鸶流云纹的银质茶碾子,姿仪清雅地跽坐到了刘苕荣面前,随意地同她以家常开头:“许久未去拜见舅舅了,他身体可好?”

    “父亲他病了。”

    怕妹妹担心,刘苕荣摆动着她圆滚腴润的白腕,先给了解释,“不是什么大疾。就是,病了。”

    又病了呀。

    阿柿垂眸颔首,表示明白。

    她的这位太子舅舅,不仅头脑愚钝、没有任何韬略才能,性情还软弱得惊人。

    但即便如此,仍有无数意图复兴刘姓皇权的人时刻想要拥他为帝。

    这使圣人不得不始终将他当做一条对她所坐皇位虎视眈眈的犬狼,在他的周边布满了自己的眼线。

    本就庸碌怯懦的太子,因此整日活得水深火热、提心吊胆,只觉得周围全是监视着自己的眼睛,唯恐自己一句话说不对,女皇下令要将他鸩杀的圣旨就会立即送到他的跟前。

    好几次熬不下去想要自尽却又没那个勇气,活像只被虎狼团团围住、惶惶不可终日的兔子,维持神智的那根弦早就已经碎如蛛丝,随意一碰就会轻飘飘断开。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就算没病,也有病了。

    “姐姐……”

    阿柿还想再闲聊几句,院外却闪过了一个她极少见到的身影。

    那是赤璋长公主的贴身女官。

    若要传给南园的只是寻常的话,长公主不会派这名女官来。必是出了件与南园主人相关的、较大的事。

    阿柿心思转得极快。

    下一刻,她便握住了刘苕荣还攥着锦帕的手。

    “姐姐此次来,定是有事要说。”

    她声音发得极轻,远在屋角的刘檎丹便是竖着耳朵也听不着。

    “我知道这事恐不好开口,叫姐姐为难。可姐姐此时告诉我,让我心中早早有了准备,总好过我从别人口中听到、当众失态出丑。”

    “那你……不要伤心。”

    刘苕荣听她说的有理,便反握住了她的手,边温柔地给她力量,边面带难过地轻声安慰她。

    “崔家的那门婚事,怕是有了变故。今日天明时分,崔郎君于佛堂见婆罗花开、心有所感、以此悟道,已经看破红尘,决心出家了。”

    第68章

    68

    悟道?

    出家?

    小郡主眼前的睫羽慢慢扇了下去,又慢慢重新扬起。

    “姐姐这消息是从哪儿来的?”

    她的眼中静如止水,声音也似轻吞慢吐。

    可在一心向善的刘苕荣看来,阿柿便定是因这突来的噩耗而伤心得愣怔了。

    她想再劝慰妹妹几句,却又嘴拙地不知该如何说,松软的指尖为难地磨着锦帕上的虫草缠花,都快将那草尖磨出茸了。

    “是临清王吧?“

    阿柿行若无事地轻声说着。

    “不久前,他去寻了你,对你说,檎丹妹妹前脚带着她院中的小郎走往我这儿,他后脚便听到了崔郎君要出家的消息,他怕檎丹妹妹带着许多小郎来见我,是要拿我婚事不成的事笑话我,所以他才赶紧寻了姐姐你,想你过来把她约束住。毕竟,檎丹妹妹最听姐姐你的话了。”

    “正是如此。”

    刘苕荣听得点头连连:“丝毫不差,全叫你说准了。四郎十分担心你,亲自驾马将我送来,请我劝你不要因此伤怀。”

    四郎。

    临清王。

    刘明茶。

    他说得可真是好听啊。

    阿柿:“那我也该亲自去谢谢临清王才是。”

    随后,小郡主便神情平和地拉着还有些不清楚情况的苕荣郡主,请她领路,在院外不远处的一处怪石旁见到了刘明茶。

    颀伟郎君穿着身绣满犀兕、野猪、骆驼的重色彩锦圆领袍,头戴黑纱罗长脚帕头,剑眉星目,英武非凡,正拿着块雕成猎犬啸天的和阗青白玉在低头打磨。

    听到声响,矫如虎豹的郎君抬起头,对着走近他时面色愈发冷淡的扶光郡主,露出了俊爽的笑。

    阿柿不冷不热向他行礼:“见过临清王。”

    “问郡主安。”

    男子明朗笑着同她回了礼,满身英气勃勃:“郡主若不见外,随檎丹喊我四哥便是。”

    阿柿面无表情,从善如流:“四哥。”

    近几年,这两人每次见面,都要一模一样地来一番这样的对话,跟着过来的刘檎丹已经见怪不怪。

    但苕荣郡主却还是不忍见到他们如今的生疏模样。

    她用锦帕擦了擦她丰颊腴颈边的香汗,歇着匀了匀气,便温软地劝和起两人:“你们二人自小便一左一右、金童玉女般侍奉在皇祖母身边,便是我与家中的亲兄弟、都不如你们青梅竹马,这会儿怎么生分成了这样?”

    阿柿听了她的话,宛转蛾眉,和气地对着苕荣姐姐笑了:“不是生分,但我到底已经及笄、不是孩童,四哥又不是我的亲生哥哥,总不好再像小时候那般亲近。”

    看着阿柿此时的神情,刘明茶从胸腔发出了一声明快的笑。

    接着,他便跟看向他的小郡主对视起来,笑容直率又开朗,像是只好动的大狗:“你们方才在做什么?为何过来了?”

    言笑不苟的小郡主没有回答,刘檎丹便接过了话:“扶光刚炙好了茶要烹,我正在帮她敲炭。”

    “扶光要烹茶啊?”

    刘明茶看着阿柿:“不知我能不能……”

    “啊。”阿柿看着刘明茶那张日角偃月的笑脸,慢腾腾道:“忽地有些没兴致。此时煮茶,怕是会糟蹋好茶好水。”

    “没兴致?”

    又是刘檎丹先出了声:“我敲了那么久的炭,你说不煮就不……”

    “檎丹。”

    刘苕荣想着扶光刚知道了婚事不成、此时自然不会还有煮茶的心思,于是便握住了刘檎丹的手,不准她再吵闹,“适才过来时,我见睡莲池子中有只朱鹮,仪态甚美,你陪我去再细细瞧瞧。”

    “姐姐你怎么总向着她?她分明就是故意支使我白干粗活!还有,”刘檎丹一告起扶光的状,就变得滔滔不绝,“我今日去她院中做客,她自己在院子的胡床上坐得安稳,却让我站着,根本就没有要待客的意思。而且,当年我亲眼看到,就是她手里拿刀蹲在血泊里、活生生将还在挣扎的兔子剖成两半,绝不是刘初桃,就是她,你们都被她骗了!”

    “檎丹啊。”

    已经听过最后这段许多遍的刘苕荣慈和地点着头将话听完,然后,她眉目善笑着对刘檎丹说:“扶光是我们这辈的小娘子中最懂事、规矩最好的,不会故意欺负怠慢你,许是有了误会。当年的事,初娘都承认了,是她一时犯了糊涂,后来也被吓得不轻,吃斋念佛了许久,也该揭过了。”

    她边说,边拉着满脸不服的刘檎丹向莲池走:“扶光胆子小,心肠软,看到有蚂蚁掉进雨洼、都要停下将蚂蚁救出来,你就不要总在她面前说那些血呀尸呀的了。

    “胆子小?心肠软?”

    被拉出一段路的刘檎丹大叫:“姐姐你是在说谁呀!”

    刘苕荣仍慈眉善目地耐心答:“我在说扶光呀。”

    目送走还在吵嚷不休的刘檎丹和仁厚好性儿的刘苕荣,阿柿背靠着一片嶙峋怪石,仰面看向眼前高大的临清王。

    刘明茶行事飒然,总是意气昂扬,见着谁都笑得爽朗,看起来是那么得光明磊落、心思坦荡。

    “事情我已经听说了,多谢临清王关心,兜了这样大的一个圈子,只为立刻将消息传进我的耳朵里。”

    小贵人板着她的桃腮杏脸,声音又冷又硬。

    “倒不知临清王哪里来的消息路子,竟比我这个当事人知道得还要早。”

    “我自然关心。”

    刘明茶坦然地笑着,转了转手中的猎犬玉雕,直直对着小郡主倾心吐胆:“我可是每日烧香拜佛,只求你这婚事成不了。”

    “扶光。”

    他语气熟稔地喊着她的名字,信步向她走近。

    见小郡主冷着脸,他停下步子,又笑:“我又不是佛陀。崔郎顿悟,潜心向佛,同我可没半分关系。”

    刘苕荣说得不错,阿柿与刘明茶的确在年幼时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陪伴在皇祖母身边。他们是圣人最喜欢的两个小辈。

    本来,他们相安无事了许多年。

    可也许是阿柿在圣人面前太过温顺,让刘明茶真把她当成了好揉捏的软面团子,竟想哄骗她去同长公主说要嫁给他。

    阿柿看得分明,他对她没有半分情意,想要的只是她身后长公主府的权势,欲仿汉武帝与陈阿娇,满怀的狼子野心。

    但这本不算什么,她对他毫无兴趣,不会上他的当。

    扎手的是,他同她一样,在外面装得太好。

    他精通玩乐,常常呼朋唤友,舞剑打马,逸兴横飞。但同时书也读得好,跟贤士名家志同道合,办起差事有模有样。再加上他总是装出的这个直言无讳的率真性子,使得便是赤璋长公主,也觉得他有十分的不错。

    在发现了小郡主原来并不是个软柿子、而是浑身利刺以后,他没有一点要放弃的意思,反而捧腹地笑了好久,然后眼中野望蓬勃地对她说:“那我们岂不是天生一对!”

    从那日起,阿柿便没有再给过他一次好脸色。

    尤其在她发现皇祖母的目光似乎开始在两人之间打量后,她更是在面对他时变得冷若冰霜。

    她必须全力表达对他的不喜欢,不给他任何一个可能会引起误会、让圣人觉得他们情投意合、可成良配的机会。

    长公主府的权势,那是她的东西,她绝不会让任何一个旁人沾染分毫。

    可刘明茶却毫不介意她的冷淡。

    他拒了一切提亲,远离女色,洁身自好,令全东都都知道了他心有所属、用情至深,只待时机成熟,便要迎那位心上人进门。

    虽然他从未透露出那个人是谁,但这还是让天生就对威胁十分敏锐的阿柿感到心有不安。

    但又不能现在就把他杀掉。

    所以,阿柿就想,只要她成了婚,不管他有什么算计,便也都没用了。

    而博陵崔家的一个郎君就很合适。

    佛缘深厚,会得圣人喜爱。

    未入俗世,可以轻易被她摆布。

    而且,刘明茶的手也伸不到五姓七家的身上。博陵崔氏,可不会看得起一个闲散的临清王。

    至于相貌,实在无关紧要,反正阿柿也没打算让夫婿侍奉床榻、做什么鱼水之欢。只要甩掉刘明茶这个烦人的东西,她就可以继续无拘无束、尽情再去找她的乐子了。

    “这事真同我没关系。”

    此时,面对小郡主凛如霜雪的眉眼,刘明茶也仍是笑得开朗,“但我这儿倒是有个我没参透的消息。”

    他告诉她:“不久前,那位崔郎君的母亲曾去范阳卢家赴宴,与卢家长房主母进了内室、密谈许久,进去时还是一脸欢喜无限,出来后却忧心忡忡,连夜赶路,直奔佛寺见了崔郎君。接着,崔郎君便顿悟了。你说,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故事?”

    说罢,他估摸着小郡主快要赶人,笑露白牙地抬起双手,自己后退了起来。

    “我已经听说了,皇祖母要你代她去永济州归还墨宝。这可又是桩能助扶光郡主名声大涨的好差事。”

    郎君饱含笑意,将手中雕成啸天猎犬的玉石放在怪石一角,潇洒肃立,向阿柿叉手:“愿郡主一帆风顺,诸事遂意。”

    “借临清王吉言。”

    阿柿冷冰冰道:“我必得偿所愿,尽兴而归。”

    片刻后,那沾了刘明茶身上晦气的玉石就在地上被掷得粉碎。

    三日后,大梁扶光郡主于东都启程,奉旨前往永济州。

    第69章

    69

    陆云门所乘的船只刚到永济州,便已有马车在河的渡口等着他了。

    “世子!”

    马车前,一名年过六旬却精神矍铄的硬朗老人喊出了声。

    他长着张扁平脸,眼睛扁,鼻子也扁,唇角两条撇向面颊两边的胡须跟鱼捻子似的,颇像是条鲶鱼精。笑起来时,唇边的鲶鱼须子还会向上扬起,一翘一翘,显得十分有趣。

    “于伯。”

    见到于管家,少年也向老人问安。

    他手中笼内的白鹞见到老人,兴奋地拍着翅膀,笃笃啄笼,吵得另一个笼中的大肥猫坏脾气地“嗷!”了一声,随后扭了扭,屁股朝外,将头窝到里面睡了。

    陆云门祖父还在世时,于管家便在他们陆家了,看着他父亲陆晴山成家,又看着陆云门长大。

    后来,陆晴山常年镇守边关,陆品月成了婚,陆云门便将于管家接去了长安,说是请他帮着操持府宅。

    可于管家也知道,那府里除了他们两人和白鹞,就再没有能出声的活物,去了便是颐养天年,什么都不用操劳,只每年重阳随着世子去趟范阳卢家、拜一拜卢家老祖宗就行。

    但于管家其实是个坐不住的性子。

    世子在家,他还有点事能忙。世子不在,他就只能每日在长安的空院子里枯坐,早就闲到快要将他屋子地上有几块砖都数出来了。

    这回,听说世子今年重阳节前赶不回长安、打算从永济州北上直入范阳,他马上就自告奋勇,要去永济州跟世子汇合。

    虽然腿脚没年轻时那么利落、骑不了高头大马了,但赁着只小毛驴四处转悠,也是十足乐呵。

    但此时,见到世子,他那颗近日里泡在蜜罐里的心却吨吨吨沉了下去。

    数月不见,他看着长大的小郎君又高瘦了些,妙年洁白,眉眼更加精致如玉琢,美貌逼人到几乎不能直视。

    可是不对劲。

    以往的他,虽因过于无欲而显得淡泊虚无、让人轻易不敢接近,但眼中清澈澄明、端方平正,见他仿见春山如笑、水绿山青,也令人心生亲敬。

    但这会儿,明明秋高气爽,他却似雪落满身,脚踩在厚重的雪被里,迈不出那片大雪地。

    于管家有满心的惊疑与担忧,但一时也不知从何问起,便先让鞍马劳顿的小郎君进了马车,安坐歇息。

    等将驼着陆云门行囊的牛车送走后,于管家才也进了马车,边向外吆喝着启程去王家,边伸手想逗逗头一回见的大肥猫。

    大肥猫却是理也不理他。

    碰了一鼻子灰,于管家只好收回手,看向小郎君:“这便是您信中说的那只柿色的猫?”

    正坐着的少年回答:“正是它。”

    于管家:“我以为它会跟回到汪郎君身边,怎么叫您带过来了?”

    在决定前往永济州后,陆云门便给长安家中的于伯寄了信,将汪兄没死和他正住在恩师府中的一些事告诉了他。

    因还无法写出“阿柿”二字,便没有提到她。

    而这只猫,离开前,他本要将它送回汪兄身边,汪兄却说他已身神惧惫,没有精力再照料它,随后便收回了曾给它的名字和铁片,将它托付给了陆云门。

    听完小郎君的解释,于伯倒是很乐意,如此一来,他们的家中总算又有只会叫的活物了。

    随后,相对无声了片刻,因耳边太静,于管家忍不住掀开马车帷帘。

    看了会儿外面,他自言自语,语气感慨:“已经近二十年没有来过了,想不到变化竟如此之大。”

    少年出声:“以前如何?”

    听到世子的问话,于管家大为惊异!

    他自小就是个话痨,可小主子好静少语,所以他平日里也总忍着不出声,生怕扰了他的清净。

    要是满肚子的话实在憋不住了,他就跑去隔壁人家串门,对着那只斑点狗的耳朵聒噪,把那只串了不知多少种儿的小土狗喂得膘肥肚圆,对上别人看家用的大狗,都敢撒尿圈地盘。

    可刚刚,向来只会安静听着、从不会主动接话的世子竟出声问了!

    “以前啊,以前,”于管家立马勤着说起话,“这就是片穷乱地,虽地广土肥,不至于像别处那般闹饥荒,但也算不上个好去处。”

    他伸手指向北边:“我前日来时,路过的官道宽阔平整,两侧十步以内的树木都被伐光。可二十年前,那里根本无人管,老虎就藏在官道两边的树林子里,一有机会,就会扑出伤人,虎患不绝。”

    说着,他将他的粗粝手背上的那道深疤,伸向小郎君,“我当时还同郡王来这里猎过虎。那虎凶得很,要不是郡王眼疾手快将我救下,我这只手,就成了老虎的盘中餐!”

    “还有,”上了年纪的人,一说起往事就便难停下,越说越多道,“以前这路啊,都是百姓们用脚一步步踩出来的私道,一旦下雨,便泥泞得人出不了门……”

    陆云门听着,也看向外面。

    车水马龙,富庶丰饶。

    自永济州被划为赤璋长公主封地后,长公主便立即在此严明法度,整顿财政,重罚犯罪。

    她施刑酷烈,种种重刑,骇人听闻。

    可她又广施恩惠,年年以各种缘由削减封邑赋税,耗费心力修筑道路,重修医馆、学堂、养老所。

    在她的恩威并施下,人们很快便发现,在这里,只要遵律守纪、不做恶行,便真的可以“幼有所长,老有所终,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而长公主也极重农耕水利。

    她在封地内广推曲辕犁与水转筒车,曾亲自率水部官吏,废寝忘食,兴修了几十处农田水利,引水入田,灌溉千顷,连李国老都曾钦叹“此举利民百年,实属大功劳”。

    农民们活干得轻快,收成也更好,义仓谷满稻足,年年穣穣满家。

    陆路水路道道通畅,商贩们爱来,布帛菽粟自然也足,百姓们吃穿不愁,便也不生恶念——

    “我来的那天,刚下过雨,可夯土路上早已撒好了沙,脚踩沙提行路,竟比在长安时还要强些。”

    耳边,于伯还在说着。

    “听说,为了虔心向佛的百姓能风雨无阻、日日对佛上香,长公主用自己的钱在大佛寺前的大道中插了数不清的绳串铜钱。此后,富仁之家纷纷效仿,许多年过去,那路上铜钱竟只多不少!”

    老人说着,不禁感叹摇头。

    “这样的民风,来之前,我可是想都没想过。”

    ——

    而永济州的另一处,阿柿正边翻着自她上次来后新出的案子卷宗,边笑着听永济州刺史同她细讲他不久前断的那个投毒案子。

    等他将“五马分尸,以儆效尤!”后那一段酣畅淋漓的“我还对他怒斥,这里可是赤璋长公主的封地,长公主为国为民,不辞辛劳,殚精竭虑,你却在此作恶,实在罪该万死!”的马屁话说完,她放下全部看完的卷宗,对着他说了句辛苦。

    知道小郡主一心二用的本事、在说案子时没敢分一丝神的的州府刺史,终于松弛下了他团团的肉蛋子脸。

    “能为长公主与郡主做事,小臣感恩戴德、万死不辞!”

    这人是油嘴滑舌了些,但在查案上的确是一把好手。

    虽说不能跟李群青相比、许多疑难的案子仍是破不了,但阿柿留意过了,只要他敢下定论判罪的,便没有一个是冤假错案。

    这便足够了。

    从刺史那里出来,还有许多事要忙的小郡主便回了自己的屋子。

    而屋子里,已有故人在等着了。

    男子眼小如豆,尖嘴猴腮,嘴上小八字胡滑稽地翘着,正是“贾明”。

    “郡主。”

    见到贵人,男子当即跪到她的跟前,双手捧着个桃核大小的雕山玉玺印奉上,就是阿柿亲手从洞中骸颅中取出的那个。

    “监视汪苍水的下属办事不利,我已下令将他关押。”

    “他既是你的人,如何奖,如何罚,便都是你的事,反正,出了岔子,我只问你。”

    小郡主不在意地笑着,从他手中拿过她等了许久的玉玺印。

    “汪苍水的事,我已经同你妹妹说过了,只要贾内监你在李群青和陆云门跟前瞒住你的身份、平安顺利地赶回来,我就不罚你。而你做的……”

    她看着毫发无损的玉玺印,弯起嘴角。

    “很好呀。”

    说完,她看了眼一旁的酡颜。

    “我要安静核一核永济州最近几月的账目,你们兄妹分别良久,便出去叙叙旧吧。”

    她顿了顿。

    “但也不要叙得太晚。明日,还要随我去王延维府上还画呢。”

    第70章

    70

    夜静更阑,于管家刚提着灯笼走出小院不久,竟在一处墨池边看到了自家世子。

    他犹疑地抬头看了看天,一瞬以为自己已经老到糊涂,连时辰也估不准了。

    这时,夜色里净如白鹤的少年先向他出了声:“于伯。”

    是世子!也是半夜!

    于管家走向前:“世子这时辰怎么在这儿?”

    陆云门握着腕间白花,淡淡向他笑着:“做梦醒了,周围太静,有些睡不着。”

    都知道他喜静,王家的仆人还特意将宅子中最安静的院落留给了他。

    可此时,他却说太静、睡不着。

    于管家忧心再起,刚抬起的脚慢慢落了回去。

    见老人久站不动,少年便走了过去,接过了于管家手中略沉的灯笼。

    王延维痴迷绘事,朝夕不倦,府中只要能落笔的地方几乎都被他作了画,宅子里灯笼的细绢纱上自然也有。

    垂在少年跟前的,是一只缠在云中的金尾鸾鸟,青喙仰天,叼衔瑞草,烛芯火苗的红光正落在它的眼底,炯炯闪动,如有魂灵。

    见世子对着灯笼在看,于管家便将他听到的话转给他:“这灯笼本有两只,一只画着云中鸾,一只画着火中凤,但画着凤鸟的那只灯笼叫下人失手摔落、烧得只剩残断木骨,他们便想要将剩下这只不成对的灯笼也丢弃。我觉得可惜,便要了过来。您看,这鸾鸟画得多好呀。”

    静静看了那只鸾鸟许久,少年望向于管家:“于伯怎么此时在此?”

    “我年纪大了,觉少。刚才起夜如厕后便没了睡意,想出来走走。”

    他这个岁数,夜里醒了毫无稀奇。

    可小郎君好端端的,怎么会说出因为太静了睡不着这种反常话?

    于管家心中的预感越发不好。

    他觉得,事情出得可能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大。

    他动了动嘴边的鲶鱼须子,刚想说话,小郎君便将灯笼举远了些:“从这回去的路上有几处不平,我送您一起回去。”

    “哎,好。”

    于管家下意识应完,嘴里话便没能说出。

    接着,一路无话。两人沉默地回了院子,眼看就要分开,憋了良久的老人还是忍不住,嘴边的鲶鱼须子又动了起来:“世子可是有什么心事?”

    站在那里的小郎君愣了愣,垂下了眼睛:“今日,金铃不响了。”

    “金铃?”

    于管家完全听不懂。

    可只是说了方才的一句话,眼前的少年便仿佛一根漫漫大雪中快要被积雪压垮的孤枝,已经在往下折坠了。

    于管家哑声当场,看得不敢再问。

    过了许久,还是陆云门先开了口。

    “对不住,于伯,我不是想要瞒着你。”

    少年握着灯笼杆柄的手指骨节青白。

    “我说不出……”

    他抬起眼睛,看着陪伴了他许多年的老人。

    “我现在还……说不出。”

    灯笼因他的用力而微微摇动,已经溢满了蜡顶的融烛水晃了出来,火红的颜色,如同鸾鸟淌出了血泪。

    因为放不下,所以说不出。

    最初,他对她只是好奇。

    他只是想知道,这个睁着眼睛满口谎话、装神弄鬼却神色坦荡的小娘子到底要做什么。

    将目光频频落在她身上时,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到如此地步,会到了每晚都在梦里听到她脚踝金铃叮当,看到她笑着跑到树下踮起脚,一个劲儿指着树梢上最大的那朵花,催他快点摘给她。

    然后,她喊着的“陆云门!”还在耳边,他睁开眼,身边却只有一片寂寥。

    ——

    这一夜,住在州府中的小郡主也没怎么睡好。

    她太忙了。

    原本核账用不了多久,可她却在账目中发现了一处对不上。细盘下来,是有人偷奸取巧,抹去了一堆零头。

    自她随着母亲来过一次永济州后,这事儿便许久没发生过了。

    小郡主自然等也不等,不管当时是什么时辰,将所有同这处错账有所牵连的人全从床榻上揪到了州府。

    然后,在这群如履春冰、睡意全无的股战官吏面前,一笔一笔叫他们追究错漏。

    过了片刻,他们便自己审了出来,做了手脚的是个从别处新来的小吏,因以往这样做,从来没被发现,便自以为巧妙,故技重施想在永济州贪钱。

    “混蛋!”

    永济州刺史听了他的供认后,立马怒发冲冠!

    他看了眼小郡主的脸色,七窍生烟般对着小吏斥道:“你竟为了这点蝇头小利,辜负了长公主与郡主的信任!你可知道,永济州中,只要朝干夕惕、忠于职守,长公主年末颁下的一次赏赐都足以令你衣锦还乡!为了这点钱!这点钱!你毁了的不止是你的官路,也坏了我们永济州的清正官风!”

    骂毕,他又一脸悲痛万分,捶胸顿足向小郡主谢罪,恨自己治下不严,求郡主开恩。

    小郡主自然宽厚极了。

    在将那名犯错的小吏拖下去后,她便在那棍下小吏的凄厉声中笑着安抚了屋中官吏,承诺大家只要不重蹈覆辙、她便当今日无事发生,随后还提前赐了重阳糕与大家共食,君臣一屋,其乐融融。

    等官吏们软着腿顿首退去后,她绕开满是血腥味的路,回去将要给贾内监卸掉假容的药水调完,再合一合眼,鸡便打鸣了。

    可等扶光郡主出现在王宅前时,她的眼中却看不出半点困意。

    小娘子身着素色芳荪绣襦,清秀得仿佛江南溪水岸边的遗世芳草,面上也只在眼边晕了片极浅的退红,在额间画了朵小小兰花,清新淡雅,眉目如画。

    即便王延维来得迟了,让她等了片刻,她也始终悠然自适,令人如沐春风。

    不久后,王延维赶来。

    他是真的病过,容长脸瘦得洼了进去,原本合身的直缀袍子在身上空荡荡地晃。

    愣愣听着小郡主言笑晏晏说了来意,他先是不可置信,愕然至极,接着便是近乎发癫的狂喜!

    几乎是一个瞬间,他的泪便随着他的笑淌了下来,直到身边老奴催促,这个画痴子才想起跪地稽首,叩谢圣人。

    等阿柿同他说完圣人的其余赏赐后,他的泪都未止住,捧着手,边喜极而泣,边对着小郡主道:“昨日云门同我讲,李国老说,圣人一言九鼎,既说是只借去宫中临摹赏阅,便定会归还。当时我还只当他是在劝慰我,未曾相信,竟真是我小人之心。圣恩浩荡!圣恩浩荡!”

    云门?

    阿柿心中忽地闪过一个念头,刚要扭头,一声白鹞啼鸣便响彻在她的头顶半空!

    但紧随着鹞啼的,便是远处连连的几声呼哨!

    那下令的呼哨一声比一声短促,逼得已经快要扑向阿柿的白鹞急急收爪,不情不愿飞越过檐、折返出去,留下了一长串不甘心的尖锐鸟鸣。

    “那是燕郡王世子所养的鹞鸟,虽看着凶,却很通人性,不会随意伤人。”

    鸟鸣远去后,王延维向阿柿解释。

    “郡主来之前,世子刚牵马从府中侧门出去。若是郡主早得来些,许是还能碰个面。”

    王延维此人醉心画道,不食人间烟火,对人情世故知之甚少,说出的话也不怎么像样。

    但阿柿不会同他计较这些。

    她向着贾内监使了个眼色,随后便笑着叫王延维清点画卷:“王郎君收妥当,我才好回去向圣人覆命。”

    箱子被一个个小心地抬进院内,在她的身后,已变回一张寻常脸的贾内监悄声退去,带人盯住白鹞。

    不久后,郡主启程。

    她坐进马车时,极远的街尾,数日不见的少年骑于马上,身披紫绮裘,金饰玉簪束发。白鹞停立在他的右臂鹰鞲上,双翅却拍动不止,朝着马车激烈鸣叫,似是要引着主人向马车看去。

    少年因此转头,可下一刻,马车门前帷帘垂下,珠翠叮响,小郎君看到的便只是一片绣满了对雉、斗羊与翔凰的瑞锦宫绫。

    须臾,郡主车驾即将驶过街角。陆云门以手压住了又欲腾飞冲出的白鹞的后颈、将它锢在怀中,随后勒缰下马,立于路旁,垂首回避。

    他恭谨守礼,因此没有看到,就在车驾即将拐走的那个瞬间,马车的窗边帷帘被一只玉手掀开,额上画兰花的小贵人向他望着,细细地用眼神在他令她称意的侧颜上勾画了一遍。

    “我记得,每年九九重阳,陆七总是会回范阳卢家,拜外祖,住上一阵子。”

    放下帷帘,小郡主倚回了马车的靠几,若有所思。

    酡颜恭顺答“是”。

    “而我,被范阳卢家欺负了。”

    说着,阿柿鼓颊颦眉,宛如个委屈极了的娇俏小娘子。

    “他们居然向崔郎君的母亲说我的坏话。不仅把我七岁时那一点点的小过错说得无比大,还说娶了我,便如娶了官府进家,此后家里怕是官司连连、不得安宁。”

    她扬起脸。

    “我分明贤良极了,皇祖母觉得崔郎君几位兄长的妻子出身低微、不配与我成一家、要让他们休妻另娶时,是我极力去求了皇祖母不要的。”

    她如此咬定此事,并不是因为刘明茶的话。

    那日,在送走了几位表亲后,她去见了长公主身边的女官,听到了更为详细的内情。

    坏了她事情的,就是曾差点同她定了亲事的卢三郎的母亲。

    那位卢家长房的当家主母认定她性情乖张、心思歹毒又藏得极深,实在不是良配:“若扶光郡主许的是其他人家,我自会将她当年凿冰害人的事永远烂在肚中。可她想要嫁进五姓七家,却是万万不能!”

    “既然如此,”睚眦必报的小贵人在此时理所当然道,“范阳卢家害得我没了婚事,就要赔我一个更好的。这事儿无论谁来看,都是合情合情。”

    不等酡颜想透小郡主要做什么,阿柿便扬起声:“贾内监!”

    一见到人,她便吩咐:“永济州诸事已毕,我写一封信,你改面后亲自快马悄悄带回给我母亲。”

    接着,她又看向酡颜:“其余的人,就在州府等着,我要马上回去将剩下的事安排好。”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数月前赶赴金川,也是如此开始。

    酡颜直身:“您是要……”

    小郡主却不再理她。

    “范阳……”

    她自顾自笑着笑着,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便露了出来。

    “又要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