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范十一娘
“呦,周平过来了,来吃大娘刚做的饺子。”
陈李氏本来在街上正跟大爷大妈们吹水,看到周平瞬间,急忙起身回屋把刚煮好的饺子拿出来。
这世道,能吃好白面馍馍就算不错了,能做饺子的家庭那光景都是不错的。
周平也不客套,端起来就吃。
“唉,慢慢吃,不急,吃完了还有。”
“你一个人住,实在是辛苦,以后饿了就可以来我家找点吃食。”
陈李氏看着周平自己家的饺子,眼里是真心的高兴。
周平一边吃,一边点头。
“陈婆子,快说,这三夫人被人抢走以后怎么了。”
“就是,就是,快说啊。”
大爷大妈们平时也没什么乐子,陈李氏是他们一窥上流社会的途径。
“这三夫人在路上被人抢走,镖局的跛叔啊被一个强盗挡住了去路。”
“我儿子二蛋一马当先,还有周平、刀疤则是追上了山。”
“唉,周平就在这,不信你们可以问!”
此时已经距离周平和跛叔回到清河县七天了。
镖队的其他人也都回来了。
刀疤没什么大碍,养了几天伤以后就和陈二蛋一块去走镖了。
周平则没有走镖。
清河县一行,让周平深刻的认识到十品遍地走,危险多如狗,他需要再提升自己的实力。
当然,周平心里还是决定等一年,等药王山的草药长出来,然后又短途任务后接着走短途的任务。
周平一边吃饺子,一边看陈李氏吹水。
等饺子吃完,周平就准备离开。清河县一行,周平发了一笔小财,足够他夜夜勾栏听曲。
被周平杀掉的黑衣人身上有一件破烂护心镜,一把短剑,一百七十多两银子。
护心镜不值什么钱可是那把短剑削铁如泥,是个宝物。
周平思前想后,把短剑卖给了镖局。
人本无罪,怀璧其罪。
这短剑在手,说不准会招来什么祸患。
短剑卖了三百两。
看到跛叔那高兴劲,周平猜测短剑最起码得值六七百两。
不过把短剑卖给镖局更安全,没人会知道周平卖了这么多银子。跛叔的口风还是很紧的。
黑衣人身上的一百七十多两银子自然也归周平。
周平现在有四百多两的银子了。
四百多两的银子,周平完全可以躺平了。
“周平,吃完饭准备去干什么呀。”
陈李氏见周平吃完饭,也不顾自己观众还眼巴巴的等她讲故事,而是第一时间照顾周平。
“去勾栏翻饺子皮。”
“啊?”
“哦哦,说错了,说错了,去勾栏里听曲儿。”
周平尴尬一笑。
“我家那二蛋是个不成器的,你可得多照顾啊。”
陈李氏的语气中还有讨好的意思。自己儿子几斤几两她能不明白?
周平把刀疤从山上背下来,在关键时候不离不弃,陈李氏是知道的。
“大娘,二蛋已经在金华寺灌顶过了,他能感受到灵气了,二蛋可是高手,以后我还要靠他照应着呢。”
周平瞥了一眼在场的大爷大妈们。
“呦,二蛋也能感受到灵气了。”
“嘿,这陈老婆子藏的还挺深啊。”
大爷大妈们看向陈李氏的眼光更不一样了。
陈李氏挺了挺腰板,满面红霞。自从她老汉去世,陈李氏辛辛苦苦拉扯四个孩子,好不容易才有了现在这光景。
“嗨,周平,你这孩子说这干什么。”
“周平,你是个会说话的。”
陈李氏笑的合不拢嘴。
有些话自己说出口不如别人说出口更有信服力。
这世道不像前世,娱乐手段欠缺,但是勾栏听曲儿的水平远超前世。
这里的姑娘都是童子功,舞技超群。
周平这几日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功。
但是练功总有累的时候,人嘛,总要劳逸结合。
周平也没什么家世,所以乐得逍遥自在。
至于小白没有跟着周平。
小白不喜欢勾栏里的环境。
小白没事就喜欢去何家找三夫人柳如烟,还总会给周平带回来一些好吃的。
“唉,你们知道吗?明月姑娘已经不在教坊司了。”
“什么?我的女神被哪个小子娶走了吗?”
“就是啊,清河县谁有本事能娶到明月姑娘?”
“明月姑娘不是嫁人了,而是被京城的教坊司挖走了。”
“是啊,明月姑娘儒家十品,在清河县里属实委屈了。”
“不是十品的事。”
“那是什么?”
几个勾栏的书生正在谈论花魁明月。
“还不是因为那首床前明月光!”
“对,我也听说了,这首诗简单易学,就是稚子也能背诵。”
“这首诗因为明月姑娘火了!”
“京城的一些达官贵人也知道了这首诗,他们也想一睹芳容。”
“他们是想看看明月姑娘是否像诗里写的白!”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首诗给人的感觉就是明月姑娘白的如霜一样。”
“明月姑娘自然是极白的。”
“你怎么知道明月姑娘白?你又没见过她光着的样子。”
“这首诗因为明月姑娘火了呀!可恶,这机会本该是我的。”
书生门恨不自己。为什么这机会不是我的?
周平听着书生们的话,心中一愣。本来还想找机会跟明月老师交流一下儒家的修炼之道,没想到她竟然高升到总公司了。
周平叹了口气。
“要说最后悔的事是什么,莫过于那一夜跟老师相处时拒绝了她的好意”
大魏,京都。
山阳书院。
人族有四圣,开创了人族的四条修炼大道。
道圣、武圣、佛圣、儒圣。
儒圣传书于山阳书院。
朝代会换,但是书院一直都是那个书院。
山阳书院是天下读书人心之向往的地方。
此时,在书院最高山上的小院子里。
小院子极为古朴但是干净。
屋子的当中放着两幅画。
一副竖着的画,画的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
还有一副横着的画,画中是万里的山河景色。
一个一身白衣的中年文士对着两幅画焚香祷告。
在文士身后还有一个少年,这人与他长的有七八分相似,而且极为俊俏。
“十一娘,来给儒圣上香。”
中年文士说道。
后面的人没动。
“十一娘。”“十一娘?”
“十一娘!”
中年文士叫了半天,可是后面的少年一直不为所动。
“十一,来给儒圣上香。”
中年文士无可奈何的说道。
“好的,爹。”
少年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中年文士是当代儒家第一人,儒家一品范仲甫。
少年是他的女儿,范十一。
范十一年纪轻轻就是儒家四品,她天资绝伦乃是状元之才。
只不过范十一有个怪癖,她不喜欢男人好女风,她从小就装扮成男子。
范十一是教坊司的常客。
空有一身泡妞本领,奈何是个妞。
范十一十几岁的时候以男身参加科举,差点被皇帝点中状元,好在范仲甫关键时候拦了一手。
范十一是状元之才,无冕之王。
“十一,你去教坊司见过明月姑娘了?”
范仲甫问道。
“见过了。”
“怎么样?”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剥了她一半的衣服,没有想象中的白。”
“谁问你这个了,我说的是写这首诗的人。”
范仲甫差点被自己的女儿气死。他让范十一去教坊司打探写这首诗的人怎么样。
范仲甫觉得能写出静夜思的人是个人才,所以想让范十一去问问这个人人品如何。
只要这个人人品还不错,范仲甫想让写这首诗的人进书院读书。
“哦哦,你说写诗的人啊。”
“我问过了,那个写诗的是个小镖师,不是读书人,这首诗估计就是小镖师无意当中有所感悟写出来的。”
范十一顿了一顿,然后嘿嘿一笑。能对着明月姑娘写出“床前明月光”这种诗,也算是秒人啊。
“你去乾州郡见见这个小镖师,若是对儒学感兴趣,可引他来书院。”
范仲甫说道。
“这诗写的没什么文采,写诗的人多半没读过什么书,只是突然有些灵感,用得着让他来书院吗?”
范十一有些慵懒的说道。
“这诗虽然字都简单,但是朗朗上口,即便是稚子都能很快记住,当真是大才。”
“这首诗你写不来,你写的……”
范仲甫还没说完,就被范十一堵了回去。
“得得得,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范十一摆了摆手,然后离开了小屋里。
范仲甫也不生气,而是自顾自的说话。
“十一娘,你写的诗,风花雪月,阳春白雪。”
“这首静夜思,字字简单,却饱含深意,你所有的诗加一块都不及这一首诗。”
“此行也算是对你的历练,让你看看这世间疾苦,或许会对你有所改变。”
“唉,此行要是能改一改你那怪癖,那是再好不过了。”
“先圣,请保佑我的女儿能带个男人回来吧。”
……
“桃叶尖上尖,柳叶遮满了天。”
周平勾栏听曲儿后,在街上买了两壶酒去镖局。
这几天,周平每晚都会去找跛叔请教。
自从跛叔从清远县回来,周平感觉他有些变化,似乎话多了一些。
周平白天练功,晚上趁着镖局忙完了来请教跛叔。
跛叔除了会指点周平还会说些自己年轻时的事情。
这些经历对周平来说同样开了眼界。
鬼,僵尸,能幻化人形的妖,人身鱼尾的鲛人,魔教……
这些东西周平闻所未闻。
跛叔也问过周平愿不愿意走长途,周平的回答是“不”。
周平的说词是自己实力弱小还需要提高。
药王山长出药材也就一年的时间。
一年的时间,周平等得起,毕竟自己是半个长生种,而且已经是个富人了。
镖局白天的时候人很多。
镖师们有的来接受任务,有的是出任务回来,也有的没任务的来镖局切磋武技。
镖局到了夜里就没什么人了,只有几个看护院子的镖师和跛叔。
周平刚进镖局,就听到一阵打斗的声音。
“有敌人?”
周平脸色一变,散出自己的灵气,开始感知十丈内的情形。
镖局在附近几个县很出名,而且因为有几百个镖师的原因很少有人会来找镖局的麻烦。
既然敢来找镖局的麻烦,说明来人实力不弱,最起码是像跛叔一样的十品!
“好汉,有话好说。”
周平的感知范围还没展开,就听到了跛叔的声音。
跛叔平日里给人一种“谁也打不过”傲气。
可是当时对女鬼服软的事让跛叔傲气的人设在周平心中轰然倒塌。
“是那两个强盗中的一个!”
周平的感知范围散开,正好看到院子里的情形。
一个黑衣人正在跟跛叔对峙。
这个黑衣人虽然全身包裹着黑衣服,但是周平还是认出来他是劫走三夫人的两个强盗之一。
黑衣人身上几处都被划破了,还有两处在流血。
跛叔也不好过,他脸上灰头土脸的,身上好多处在流血。
“好汉,有话好好说,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借个百八十两银子,我不是不可以。”
跛叔喘着粗气说道。
周平: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认怂,学到了。
“把那把短剑给我!”
黑衣人寒声说道。
“短剑?哦哦……短剑。”
跛叔恍然大悟,然后不舍地从腰间拿出从周平手里买来的短剑。这短剑质地绝佳,最起码值七八百两银子,他原本准备送给燕仪的。
可是如今强敌欺负到了门口,不给没办法呀。
跛叔恨自己不年轻。
想当初年轻的时候,跛叔就不知道从心二字怎么写。
跛叔年轻时就像是一把利剑,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杀气极强,比面前的年轻人杀气更深。
“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跛叔颓然的把短剑扔给黑衣人。
黑衣人也不想跟跛叔纠缠。
两个人都是十品,但是拳怕少壮。
跛叔毕竟已经老了,而且动手的机会不多,不像黑衣人一直刀口舔血。
但是黑衣人也不敢轻敌,跛叔要是殊死一搏,自己也会受伤。
黑衣人的目的是短剑,这把短剑是近身搏斗的利器,非常利于刺杀。
既然跛叔识好歹,黑衣人也就不再为难他。
“啪。”
“砰。”
一声短剑落在手中的响声,随后一声炸裂之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