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同桌小别扭 > 10、第 10 章
    虽然年纪轻轻,闻笙却自诩多情,在不算多的年月里懵懵懂懂喜爱过许多的人。

    在她还只有餐桌那么高的时候,父母经常爆发激烈争吵,掀桌是常有的事,桌面上的陈设很快就会变成暴力的武器。

    七岁的她在作业本写下句子,“花瓶可以插花,也可以打人。”

    语文老师叫她去办公室询问写下句子的缘由,她憋着不说话,憋到最后,就只是抖着肩膀无声地哭。

    老师便确认了,有些原因,是不必问的。她选了闻笙做课代表,每次闻笙抱着田格本进办公室,总能交换到一块糖果或一包小饼干。

    零食最易收买童心,闻笙很快喜爱语文老师喜爱得死心塌地。

    上学也升级为闻笙最喜爱的事,如果那时候就有“内卷”的概念,闻笙一定是班里最卷的卷王。

    在同学们还在每天一页日积月累摘抄好词好句时候,她的摘录本已经写了上百页,二年级写出的作文即便放在五六年级组的春蕾杯作品里也会是佼佼者。

    可二年级结束的那个夏天,作文比赛证书发下来时,她却收到语文老师离职的消息。

    班主任说:“她嫁到别的城市去了,下学期换新老师带你们。”

    闻笙不肯相信,下课还是冲去老师办公室,推门进去却只看见清空的桌面,和一支旧旧的不锈钢保温杯。

    闻笙看着那只杯子,想到每次语文课前自作主张帮老师接满凉白开。

    “闻笙,来得正好,你们周老师走前可惦记你呢。”隔壁班的语文老师笑眯眯递给闻笙一个牛皮信封:“喏,留给你的信,快掂掂,可有分量呢。”

    见到信件,闻笙眉头总算舒展了些。她揣着信封漫无目的走回班级,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目光又忽然空空。

    习惯讨好的孩子,失去讨好的对象,一时间失落得不能自已,在心酸中体悟别离。

    她反复读老师留下的信,读到每一句都熟稔于心。

    童年里,那位老师是第一个鼓励她、认同她、温柔对待她的女性。

    老师替她梳头发扎小麻花辫,也在她胸前别上手绘的小红花,还同她交换许多小故事或童趣的小秘密。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谈到梦想,闻笙都扬眉吸气:“我想要成为,像周老师那样的人。”温柔,坚韧,呵护受伤的小幼苗。

    之所以扬眉吸气而非扬眉吐气,是因为她知道成为老师那样的人并不轻松。

    扬眉是骄傲,吸气则是提醒自己不要掉以轻心。

    命运很快就给闻笙这样的机会。

    还是二年级,母父的格斗升级,愈发激烈。摔东西只是前戏,很快就演变成父亲单方面的暴力。

    当慈爱变为狰狞,当微笑变得阴翳,闻笙看见恶魔的样子。

    家暴愈发频繁,为了不让闻笙受到太大影响,母亲不再让闻笙回家,而是把她托付给邻居阿姨。

    阿姨家里有个小自己两岁的妹妹,名叫钟芷。

    和钟芷在一起的时候,闻笙自觉扮演着周老师的角色,同样温柔,同样聪明。

    学龄前儿童对小学生有天然崇拜,钟芷望着闻笙时总是眨着星星眼。

    闻笙在她家时,总喜欢带她翻语文课本,模仿着周老师的语气叫她识字学拼音,再手指着文字给她念课文。

    邻居阿姨看了,直叹惊奇:“笙笙真厉害。钟芷平时淘气得很,可一听说笙笙姐要来,就自己搬小板凳乖乖坐在这里等。”

    闻笙那时腼腆,摸摸脑袋,甜甜地笑。笑着时,却又听见隔壁家里的嘶吼声,笑又僵硬在脸上。

    她拎着书包起身回家,压下门把手的时候最为恐惧,总要停顿很久,深深呼吸,头脑里也只有一个念头:妈妈不要受伤,妈妈不要离开。

    事与愿违,妈妈额头又有新的擦伤。

    闻笙便心疼得直哭,哭着求爸爸不要再打人。

    父亲沉默,良久递给闻笙娃哈哈饮料:“小笙乖,爸爸答应小笙,保证不打人了。”

    承诺从来没有作数的时候。

    直到夏天结束,妈妈做了有史以来最为丰盛的一顿大餐,餐桌上只有她们母女。

    母亲用鲜榨橙汁与闻笙干杯:“以后,就只有我们娘俩相依为命。”

    闻笙懂事地点点头,像大人一样安慰妈妈:“妈妈要放心,就算没有爸爸,我也可以照顾你,照顾我们的家。”

    那段时间里,妈妈早出晚归赚钱,而闻笙学会了炒菜做饭。

    她勤于收拾家务,把房间打理得井井有条。

    可直到学期末家长会,成绩单发下来,闻笙虽然只下降了几个名次,母亲的脸色却立即变得很不好看。

    她开始自责,怪自己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女儿的照顾,才让自己天才苗头初现的女儿沦为平庸。

    半个月后,她做出令人瞠目的决定:辞掉工作,照顾闻笙。

    在那个年代,网络还很不发达,离线办公是罕见的,家庭主妇占比很高。

    闻锦辞职后,全部的注意力就都放在闻笙身上,闻笙就很难再仅仅是闻笙。

    闻笙变成一个可以实现价值的光荣工具。

    她发现离婚后的妈妈很少会笑,只有自己取得成就时,才有发自肺腑的开心。

    于是努力考第一名,学奥数,考竞赛,周末随妈妈奔波于各种课外班。

    等到小升初时,她的区级奖状已经有上百张,成为标准的好孩子。

    “如果想知道妈妈一年有几次笑容,只需要数一数这一年里的奖状数量。”闻笙五年级时,向日记本诉苦。

    但努力拿奖讨妈妈欢心的模式并非长久之计。不知何时起,得奖不再使她快乐,母亲奖赏似的微笑也不能。

    青春期到了。

    淅淅沥沥的一场春雨,让万物生长,也让火苗熄灭。闻笙发觉,自己心里再不会摇曳什么期待。

    对生命意义的思考也是从那个春天开始的,她又一次拿出那封珍藏的长信,泛黄的横格纸上有语文老师隽永的钢笔字。

    老师说,“小笙会快快乐乐长大,长出很有趣的灵魂。”

    闻笙摩挲着灵魂二字,竟觉得这两个字十分可怖。灵魂是什么东西?是体内缠绕的毒液枯藤,还是心底密密麻麻滋长的邪恶念头?

    在同龄人挽着手臂缔结友谊时,闻笙觉得自己掉队了,一下子掉进了孤独与麻木。

    她开始寻求新奇刺激的事情,最热衷于在母亲眼皮底下做不被允许的事情。

    学习计算机,是为了将摄像头的影像置换为过期录像来逃避母亲监控;

    结交年级里出名的混混,是为了探索她们生活里激情的来源;

    接过一颗烟是想了解烟蒂与忧郁的关联,而蹦极,当然也是为了寻找与坠楼的相似性。

    想象自己从楼上跌下去的样子,再想象母亲哭得撕心裂肺,那场面一定悲壮,可闻笙想起来就忍不住发笑。

    只是真站到窗前,又于心不忍。她苦笑摇头说服自己,妈妈是爱我的,我也爱妈妈。

    于是将就着活下去。

    唯一的信念,是等待高考,等待成人。

    直到迟绛这个家伙出现,闻笙渐渐发觉,自己这颗早已麻木的心灵竟然复苏,奇迹般有了知觉。

    说起来,迟绛并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本领,她不做叛逆的事,也没有在外表上用花哨色彩或夸张发型表达个性。

    她只是在玩,在求知,在享受生活。

    学校是许多人的学校,学校是迟绛的游乐园。

    她总是忙忙叨叨,在吃上格外认真,以至于闻笙觉得她上学的主要目的是课桌野餐。

    迟绛家里请了会做饭的阿姨,厨艺了得,饭盒里永远装着色泽诱人的美食。

    大课间跑操结束,众人饥肠辘辘,迟绛从书包里掏出酱鸭腿大快朵颐,啃得快活。

    闻笙敛眉问她:“单吃这个,会不会腻?”

    她晃晃脑袋,又变魔术似的从书包里拿出黄瓜:“不会呀,我还有黄瓜,你饿不饿,要不要吃?”

    闻笙当然没有吃。她只是奇怪,迟绛的嘴巴怎么总是忙于吃。

    迟绛对吃也有自己的研究。

    午休时间,她按时掏出一保鲜盒的水果。青提分给闻笙,芒果留给自己。

    原因是青提小巧玲珑,捏一颗放嘴里,吃起来优雅秀气,符合闻笙气质。

    而迟绛更偏爱能把自己变狂野的热带水果,嗦着芒果核时,体验原始人的快乐。

    闻笙哭笑不得,提醒迟绛擦擦嘴巴。迟绛不以为然,只用手背一抹,咧嘴笑道:“没关系,我得先吃开心,再去洗干净。”

    开心排首位,这是她不容变动的排序法则。

    芒果汁给嘴巴勾边,反而放大了迟绛笑容的轮廓,有点狂野,有点滑稽。

    闻笙看着她那脏兮兮的嘴巴,良久,唇角泛起笑意。

    她发觉,自己苦苦寻求的“意义”也许本就不存在。

    优秀无意义,堕落无意义,在优秀与堕落间蹦极更无意义。

    意义就藏在迟绛那脏兮兮又甜腻腻的嘴巴上,她这样想着——

    如果你是聪明的人,就要向每时每刻准备好微笑的嘴唇寻求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