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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明眼人都瞧得见今日的公子回府比往常早些。

    妃色绉折纱幕内,余晖如颓,透着门窗一路轻撒在屋内,落在沈今川紧闭双眸的清俊面容上。

    “你是说,所有大夫都说这脉象有不足之症,而服用过多补药虚不受补症状。”

    小厮擦了擦额头冷汗,小心回应道:“是,我询问昨夜大夫,他说,这种补药若在正常人身上到无妨,但若在本就虚弱之人身上,一定要注意药量。”

    “若药量过剩,短时间内回春,可之后是连绵不断的衰败。”

    “那有没有可能,服用之人并不知晓。”沈今川睁开眼眸,诘问着眼前之人,更在诘问自己。

    “少夫人......少夫人恐怕知晓,毕竟,所有补药都出自她那小厨房,由亲信的含桃和嘉庆子二人掌管,不假手于人。”

    夫人啊,你这是怎么想的。

    分明这病情只需要好好调养便足以养好身体,为什么要为了短暂的回春而付出性命。

    他从昨日少爷带着大夫悄悄来给少夫人看诊便想不明白,而后发现这事竟然真这么离谱。

    若说缺吃缺穿不想活了也就罢了,可少夫人上有父母公婆疼爱,下有儿有女龙凤双全,还和少爷举案齐眉,这......这有什么想不开,一定要不活了啊。

    沈今川今日急匆匆从外头回来,烟灰色的斗篷还未来的及脱掉,只在转身时露出内里冷调沉稳的颜色。

    他脸色平静却在眼眸中翻江倒海。

    底下人看不清楚,他作为薛阮阮枕边人又何尝看得明白。

    自从娶她之后,她娇媚可爱,又擅长管家理账,虽说不爱参加宴会,但也足以让他无后顾之忧。

    即使并非十成爱慕,但五成心软,就足以让他往后多年都记着她的存在。

    尤其是,上辈子她明明平安康健,气色红润,每每都有气力来食他带回的猪蹄猪肘等爱吃之物,却在她九妹来府照料之后极具衰败。

    没几月便在梨树下撒手人寰,在他怀中离世。

    他一直以为,一直以为是薛闻对他心存恋慕,在府中每每和他遇见,心机歹毒害死身体有微恙的薛阮阮。

    这才在一年妻丧迎娶薛闻后,他对薛闻心存偏见,唾弃自己要迎娶杀人凶手为妻,更唾弃自己.....竟然对她有怜惜。

    而因为这个误会,他对薛闻视而不见十余年!

    十余年,等到他上辈子病榻之前她都视而不见,不愿意来见他一面。

    分明至亲夫妻,却无话可说。

    若非他这辈子心有怀疑,只怕这事情真相会在一次随着薛阮阮的死而葬在土中,再也没有人还矜矜业业照顾长姐的薛闻一个清白。

    “娇娇,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想不明白。

    他不论如何都想不明白。

    所以等见到薛阮阮娇艳面容上的无忧无虑,沈今川难以控制的开口。

    “夫君为何这般问?”她扬眉一笑。

    “要夫君心里有我就已经足够,今日虽没带我爱吃的,但也备了夫君爱吃的,夫君快坐下吧。”她看着沈今川身上骑马专用的斗篷,暗自料定他一回家便来见自己。

    是啊,心里有她就已经足够。

    如果,她要的不是长命百岁,而是自己永永远远,即便续娶也依旧记得她的好与委屈,是不是就能够解答这一切的异常。

    她料定一切。

    他上辈子临死望着相顾无言的薛闻,才肯告诉自己是他亏欠于她,爱上了害死薛阮阮的人。

    可这一切竟然都是来自她的谎言。

    一个没有多高计量,却天衣无缝的算计,而其中他一生对心爱之人爱恨交织,而薛闻受了一辈子委屈。

    沈今川在思索之时,薛阮阮自言自语娇俏的如同枝头春杏,定要将今日种种都说给她意中人听。

    等到沈今川回神之时,只听到她歪着头,发髻上的蝴蝶步摇颤颤,闪烁流光,问他:“夫君,你说好吗?”

    “好。”

    他将薛阮阮怀抱在怀中,那双素日含情的眼眸在被睫羽遮掩时,翻涌着无边冷光。

    这一次,他依旧会尊重她的选择。

    但未来,却并非要如她所愿了。

    杯盏里冲泡着碧螺春,屋内却并无茶香,蔓延甜腻的鹅梨帐中香。

    沈今川没有想到,从外头梅子色门帘走进来的女子并非他含梦亏欠之人,而她一身月白衣裙,鬓间簪着无香杜鹃,聘聘袅袅走到面前行礼:“兰苕见过姐夫。”

    “阿闻,不,九妹妹为何不在?”

    薛阮阮拉着沈今川坐下,她脸本就小小的,在病中又多几分孱弱,更尖了,显得越发可爱。

    她那双娇滴滴,含情的眼眸嗔了沈今川这个不解风情的木头一眼:“感情夫君并未听我讲话?那岂不是问你什么,你都说好?”

    “刚说,九妹妹昨日在府住不习惯害了病,家里便将九妹妹接了回去,送八妹妹兰苕过来照看我。”

    “兰苕今日见九妹之时,她也遗憾自己未曾能够照顾长姐,还要将长姐托付于我呢。”薛兰苕说话不徐不疾,带着她独有的韵味,唯有眼色小心翼翼。

    她也不知晓分明得到的消息长姐已经重病垂危,为何还如此康健。

    ——啪。

    一盏雨过天晴杯在地上四分五裂,如同龟裂的蜘蛛网。

    “夫君?”薛阮阮诧异。

    沈今川忽的想起昨夜惊鸿一面,那样的惊恐和躲闪不迭和记忆中一般,但后来的有条不紊和记忆中一般无二。

    原为山水一程的初见,实则竟是眷顾非凡的重逢。

    阿闻。

    你恼我了,对吗。

    -

    并州属于京畿,离京城不远不近,最让人称奇的便是淮运通叠,四通八达。

    多少奇珍异宝都能在平平无奇的码头内找到。

    这一日码头如同前几日一样来了个不同凡响的小娘子。

    “春晓娘子,今日包子真香!”

    “春晓娘子,上回要的地黄我给你放老徐那,不值什么钱,给钱多生分,你帮我找回妞妞,怎么感谢你都成。”

    “春晓娘子,明日有啥好吃的,给我们兄弟几个多预备点,胃口大得很!”

    码头过船卸船之时最为热闹,人也最嘈杂,船工下来歇息,过路客人透气,短工来回搬运...

    这几日最难得等过船离奇卸完船之后依旧人声鼎沸。

    穿着短打的人秋日里都忙碌出一身热汗,等坐下囫囵吞一大半放了猪油的香嫩大包子都觉得山珍海味,热热闹闹的赶着时候说些话。

    “香就行,明日没包子了,弄些烙酥饼来大家换换味道,大行哥明日再来尝尝。”

    “那就多谢陈大姐了,等煮了地黄粥你可得和三大碗!”

    “成嘞,明日是烙酥饼,咸粥不改,不过狗子哥你怎么还不走?船不都已经在这听了三日了,什么买卖这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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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起的雾逐渐消散,在喧闹人群中走出来的人穿着耐脏皂裙,那道亭亭玉立的身影走到哪里都显得分外安静。

    她一字一句回应着,任是谁都能叫出称呼来,更别说蔡大娘还和头顶上的大老爷有渊源,更不敢招惹,连个寻常说笑都不敢说。

    也正是托这位娘子的福,他们这些做短工的才能吃上有油水的饭菜。

    春晓娘子生的好看,不是那种单纯的齐整的好看,而是人和头上簪的花,永远只能第一眼看见春晓娘子这个人。

    唇红齿白,一眼惊艳的那种好看,用贫瘠的形容说出心底里的描述。

    不过这只能是初始印象,春晓娘子过来的第一日,所有人都记得她身着鸡心领砖红上衫,配了一条玄色六破裙。

    他们只知道这位春晓娘子是那头开饭馆的蔡大娘侄女,刚过来投亲的,能传承蔡大娘衣钵还自己整了新的买卖。

    也没比旁人家多挣多少,但吃的属实好很多。

    她说她是“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里的“闻晓”,正好来这的孩子刚学这首诗,叫着叫着就成了春晓娘子,她也不恼,跟哪个孩子也都能说的上话。

    但乡下人只会家传的手艺,没读过多少书,也就顺嘴称呼这句带着友善的调侃。

    “也不知什么买卖,反正主家让等我就等等,左不过就今日了。”囫囵将包子连着热茶咽进喉咙,狗子匆匆说道。

    他没什么出奇的,就是打短工的。

    比寻常人好的地方在他的船是他祖上传下,而非需要用大把银钱来赁,这种等着拉货的活计也就他方便做。

    毕竟大船不缺货也不爱等,小船是船夫赁来,一举一动都是钱,不肯浪费。

    不过能让他等这么几日,说明给的钱足足的。

    闻晓听了这话点点头,心中掩下思量,又招呼着和他人聊了几句别的,这才坐牛车回到蔡大娘远近闻名的饭馆内。

    里头见着她回来的查查赶紧迎了上来,又安排人卸货。

    蔡大娘远远看着如鱼得水的闻晓,想起那一日风尘仆仆赶来的人坐在略显寒酸窄凳上,手中捧杯,热茶水汽模糊她的双眼,话语却字字分明。

    她说。

    今朝若得脱身法,生吃黄连苦也甜。(1)